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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3-03-24 来源:农牧业生态与资源保护中心 作者:刘俊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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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研究自治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问题整改工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7号)会议纪要指出,盟市需承担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相关管护费用,2023年市级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下达经费130万元,用于全市122个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的建设管护。

二、分配依据及标准

按照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的实际管护需要,并参照《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本级部分农牧业专项资金的通知》(鄂财农指〔2022〕105号),对全市122个监测点分配建设管护费用122万元,费用分配标准为每个监测点1万元,全部下拨所在旗区,剩余8万元由鄂尔多斯市农牧局统筹使用。

三、分配金额(见附表)

经市农牧局党组会议研究,现将2023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资金分配情况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至4月1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与市农牧业生态与资源保护中心联系。

联系人:刘俊梅    联系电话:18747790786

附件:2023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资金分配表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2023年3月24日

2023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资金分配表(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