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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郝家渠合作社产业扶贫模式
时间:2019-04-10 来源:发展规划科 作者:娜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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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流转聘用 服务协作新模式

一、合作社基本情况

东胜区郝家渠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东胜区北出口方向的郝家渠社,距离主城区3公里,区位优势明显,合作社注册于 2012年9月,注册资金1500万元。合作社依靠地缘优势,投资3500余万元建设占地约1000亩的种养殖基地。现已初步建成五个区域:蔬菜种植区、观光林果区、家禽家畜养殖区、农副产品加工区、餐饮游玩区。

2014年3月被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评为“市级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2014年11月被国家九部委评为“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2015年3月被市科技局授予“市级农牧业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2015年12月被市科协授予“农村科普示范基地”,2016年1月份被农业部评为“2015年全国农民合作社加工示范单位”。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通过几年的发展积累,合作社生产的产品供不应求,每年蔬菜农畜产品、农家乐旅游的销售额达1000余万元,利润达200万元,合作社发展之初的理念之一就是要带动周边农户共同富裕,其中入股的农户就有13户,股东每年均可得到固定的分红,每户平均达5万元。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托管,将闲置土地及小块地进行整合,集中连片进行规模化运作,吸纳闲置的劳动力参与到合作社的生产之中,解决了农民小规模生产弊端。通过统一生产、统一销售、统一的品牌建设,生产的产品价格高于市场同期价格2倍以上,农民通过“上班式”工作,直接就业人员达100人,年均年工资达3.6万元。

为更好的带动周边农户共同致富,尤其是还未脱贫的贫困户早日脱贫,合作社根据自身发展形势,向贫困户提供了三种帮扶形式,第一种,贫困户通过产业投资分红,如投8000元,三年返本付息,每年拿到固定分红资金分别是本金的25%、12.5%,12.5%,三年可增收4000元,多投多得;第二种,收购农户自产农畜产品,合作社与52户贫困户签订绿色农副产品和牲畜产品收购合同,只要农户自产的农畜产品,不管农户有多少产品,我社均以高于市场价格0.5元收购;第三种,合作社优先向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根据农户不同情况,无种养殖经验的,或愿意出来打工的,我社优先向52户贫困户提供就业机会,人均年增收3.6万元。为保证农户利益,以上扶持形式均以合同约束,使农户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