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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方向)第二批分配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4-06-11 来源:兽医科 作者:辛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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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自治区下达我市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方向)第二批830万元,其中强制免疫补助708万元,主要用于对国家重点动物疫病开展强制免疫、疫病监测与净化、免疫效果监测评估、人员防护等相关防控措施;强制扑杀补助114万元,主要用于在预防、控制和扑灭国家重点动物疫病过程中,被强制扑杀动物的补助,补助对象为被依法强制扑杀畜禽的所有者;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8万元,主要用于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补助对象为承担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实施者。

  经市农牧局党组会研究,现将资金分配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15日,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市农牧局兽医科联系。

  联系人:辛雅明  联系电话:0477-8581898。

  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方向)第二批分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