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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警钟长鸣 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
时间:2024-02-04 来源: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作者:杜建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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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内农牧质发〔2023〕726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消除安全隐患,鄂尔多斯市农牧局组织开展春节前农畜产品检测机构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组重点对实验室环境、仪器设备、化学药品、消防设施等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对可能存在的一些安全隐患,做到立即整改,并要求各检测机构加强对实验室管理,严格落实实验室各项管理规范制度,做好仪器设备、药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规范操作,保证消防设施正常使用,并落实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和预案,发现情况及时处置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