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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快实施农机四项补贴政策及资金结算兑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7-22 来源:农牧业机械化管理科 作者:张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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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补助和农机耕地深松作业补助(简称:农机四项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的强农惠农富农利农好政策。通过政策带动,在促消费、扩内需、保粮增产和生态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2024年,我区“农机四项补贴”资金合计28.3122亿元,国家将再次增加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投入。通过调度和实地调研,“农机四项补贴”实施进度和资金结算兑付进度存在缓慢问题,特别是补贴资金结算兑付清单提交盟市财政提级发放进度严重缓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一)常年连续开放办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保持常年连续开放。各级农牧部门按序做好常年受理农牧民补贴申请、审核和确认工作,不得限定日期集中办理,要为农牧民提供便利服务。2024年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即将启用,启动之前,补贴申请继续录入2023年补贴系统,并按原政策标准执行,补贴资金不足的,可使用2024年度下达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贴资金予以兑付,补贴申领数据不再导入2024年补贴系统内。各盟市要督促旗县加快补贴申请审核进度,各旗县要保障工作人员力量,满足审核工作需要,按时限规定完成各项工作。

(二)补贴产品资质证书到期。为进一步稳定政策预期,便利农牧民申领补贴,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做好农机购置补贴资质到期产品补贴办理工作的函》(农机政〔2020〕41号)要求,对补贴产品资质有关证书到期且未发生违规行为的,补贴办理时限延长6个月(自证书有效期满之日起算),已将补贴申领录入申请办理服务系统的,不受补贴产品封闭限制,可完成后续流程直至结算兑付补贴资金。

(三)辅助驾驶(系统)设备补贴。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取消2024年5月6日(含)后新购置的无人驾驶辅助(系统)设备的补贴,新的政策另行通知。以购机发票日期为准,8月10日前完成5月6日(含)前已购置补贴申请办理工作,允许继续办理补贴申领和结算兑付补贴资金。

(四)累加补贴政策。2024-2026年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取消了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对部分机具品目累加补贴政策。往年,自治区本级财政用于累加、单独补贴资金有结余结转的旗县,要加快结余资金的申领办理和资金兑付工作,其中,符合累加补贴的申请可按照2023年度政策规定,使用2024年度下达的中央财政资金,待新政策出台后,按新政策要求执行。

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新的政策即将下发,国家将增加投资,扩大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提高部分品种机具补贴标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具有扩内需、拉动消费作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具有降碳促生态保环境作用。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做好拟报废机具调查,通过农机监理系统和历年上牌立户档案,摸清底数。通过走访调研,动员乡镇、村委会开展拟报废农机具意愿调查,建立拟报废农机清册,适时通过盟市农牧部门上报至自治区农牧厅农机局,为下一步补贴资金需求争取提供支撑。已提出申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并符合条件的,可等待新政策出台后接续办理。

三、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和农机耕地深松

2024年,全区黑土地保护性耕作面积任务已超额完成。个别旗县因水患等自然因素未完成下达作业任务,属正常情况,考核不予扣分。各地要加快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和农机耕地深松作业补助资金结算兑付前各项工作,增加人员和技术力量,加快人工抽检复核和监控数据平台比对,特别是通过聘请第三方技术力量,要对服务本地区智能作业监测监控设备企业进行抽查,进入监控数据软件后台检查有无人工调整作业监测数据,有无虚假调整合格面积、合格率,虚报申领作业补助资金等情况,确保不发生骗补行为。盟市农牧部门有权对参与虚假调整监测数据、虚报申领作业补助单位或个人予以处置,情节严重的,通报的同时取消其参与我区作业监测监控业务。各地要提高认识,督促智能作业监测监控设备企业适时、全面向内蒙古农机化服务平台回传作业监测数据,对不积极配合的企业,盟市农牧部门要提出处置意见并报自治区农牧厅农机局。

四、加快补贴补助资金结算兑付

农牧补贴资金结算兑付已列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专项治理。解决农牧民急难愁盼,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农牧民合法权益,“农机四项补贴”资金结算兑付已然成为重中之重。有关部门拟将“农机四项补贴”资金结算兑付列入自治区党委贯通平台予以督办。当前,“农机四项补贴”资金结算兑付主要梗阻在基层农牧(农机)部门,不能及时、多批逐级将结算兑付清单提交盟市财政部门提级拨付,大部分旗县仍以惯性思维每年提交2-3批次结算兑付,补贴资金结算兑付严重缓慢。各级农牧(农机)部门要高度重视,增派人员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务必月底前将已受理申领补贴并符合条件的全部提交至盟市财政部门提级兑付完毕,仍有未提交的,下一年取消或大幅度扣减该旗县的“农机四项补贴”资金,同时向盟市人民政府通报。

通过专题调研,“农机四项补贴”资金提级结算兑付流程为:旗县农牧部门通过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导出结算兑付清单(保持“待结算”状态,清单注明提级发放)——送至乡镇人民政府业务大厅——录入财政民生系统——反推送至旗县农牧部门——推送旗县财政局农财室——推送旗县财政局基财室——提级推送至盟市财政局农牧科——盟市农牧部门审核——再推送至盟市财政局国库科——推送至盟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五大银行——拨付到农牧民受益户一卡通——旗县农牧部门通过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将已结算兑付批次点击为“已结算”状态。上述操作超过30日的,财政民生系统自动作废该批次结算兑付申请。涉及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受益户的,需登录财政民生系统注册。自治区农牧厅将安排专人对申请办理服务系统结算兑付进度核查核实,并及时对结算兑付状态调整进行提醒提示。

“农机四项补贴”资金提级结算兑付第一年推行,根据工作需要,旗县农牧部门要邀请旗县和盟市财政部门、盟市农牧部门有关人员组织专题培训,高效推进补贴资金结算兑付工作。盟市农牧部门要高度重视起来,专门督办,以最快速度将已购置符合条件未办理补贴申领的按序加快办理,按规定时限加快补贴机具核验核查,加快逐级提交补贴资金结算兑付材料,协调盟市财政局尽快将补贴资金结算拨付到位。确因个别补贴产品涉嫌违规等行为,要及时剔除出结算兑付清单,待问题调查核实清楚后再提交结算兑付,不得因此耽误整体结算兑付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