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为企业减负六条措施(试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农牧执法质量和服务水平,现将农牧领域触发式行政检查启动条件公布如下:
一、投诉举报:接到针对特定企业或经营主体的相关投诉,如种子、农药等农产品质量问题、服务不规范、违规经营等方面的举报。
二、转(交)办案件查处:其他部门移交或交办的涉及农牧领域企业的案件线索,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
三、突发事件:例如发生农牧领域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等与农牧领域企业相关的突发事件,需要对涉事企业进行检查以了解情况、查明原因和采取相应措施。
四、抽检不合格:对企业的农产品或服务(如农药、种子、肉类等)进行抽检,结果显示不符合相关标准或规定。
五、通过智慧监管等非现场方式发现问题:利用信息化手段、大数据分析等非现场监管方式察觉到企业可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风险隐患的线索。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