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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农牧业行政处罚决定公示(鄂农牧(动卫)罚〔2020〕1号)
时间:2020-08-14 来源:法规科 作者:边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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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鄂农牧(动卫)罚〔2020〕1号

案件名称

随意抛弃动物诊疗医疗废弃物案

违法主体名称和姓名

鄂托克前旗张兽医门诊部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91150623MA0QQKCG4D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张平洋

主要违法事实

2020年7月13日,执法人员对鄂托克前旗张兽医门诊部进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其大量随意抛弃动物诊疗医疗废弃物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项“动物诊疗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二)随意抛弃病死动物、动物病理组织或者医疗废弃物等;”之规定,其行为已经构成了随意抛弃医疗废弃物的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依照《内蒙古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二、三项规定,聘用未取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或者未办理注册备案手续的人员从事动物诊疗活动,随意抛弃病死动物、动物病理组织或者医疗废弃物,排放未经无害化处理或者处理不达标诊疗废水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诊疗活动。”之规定,并结合《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80号)之规定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没收违法所得7550.00元

罚款3000.00元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2020年8月10日

备注

2020年8月10日为《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