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准格尔旗以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输出基地为契机,全力以赴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以政策支持夯实粮食增产和重要农产品保供基础,以《准格尔旗乡村振兴重点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措施十六条》为抓手(以下简称“十六条措施”),通过加大设施农业、规模化经营补贴力度,支持标准化育苗中心建设,激发内生动力,奋力夺取粮食和农业丰收。
一、以鼓励规模化种植,助力粮食稳产丰产
在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过程中,以鼓励规模化种植为抓手,通过统一种植品种,统一标准化生产,统一田间管理,统一社会化服务,统一销售模式降低生产成本,最大限度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提高农民收入。通过“十六条措施”,对于集中连片整合2000亩以上零散土地的大田种植,给予经营主体每亩100元社会化服务补贴。2024年,共计补贴517.5万元,支持16家主体实施规模化种植项目5.175万亩。全旗粮食播种面积达64.9万亩,粮食产量达5.2亿斤,粮食生产实现“二十一连丰”。
二、以加大设施农业补贴力度,夯实重要农产品保供基础
紧紧围绕现代化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以稳定蔬菜产能、提高生产效能、调优生产结构为导向,以沿黄高质量设施农业产业示范带为重点,坚持“资源集约节约、科技创新引领、生产绿色循环、市场主体多元”的原则,坚持布局优化与结构升级并重、增量发展与存量改造并行、加大投入与机制创新并举,同步推进规模化、园区化、产业化发展理念,加快实施了一批现代设施种植业重点项目,推进塑料大棚、日光温室、大型智能连栋温室建设,提高设施农业集约化、标准化、机械化、绿色化、数字化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加快构建布局科学、用地节约、智慧高效、绿色安全、保障有力的现代设施种植业发展格局。截至目前,成功申报了内蒙古自治区设施农业科技转化示范基地,主要开展承接自治区设施农业创新研发科技成果的熟化、集成和示范推广,促进成果转化;引进筛选国内外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进行适应性技术配套和示范推广等工作。以建设高科技农业产业示范园区为抓手,引进3家现代设施农业企业,分别在十二连城乡五家尧村、大路镇小滩子村、准格尔召镇准格尔召村建设3个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全旗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新建温室大棚1319亩、修缮2130亩。全旗设施农业面积达2万亩。
通过“十六条措施”对新建标准化日光温室、新建冷棚或双层冷棚按照每栋不超过实际造价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经营主体最高补贴不超过200万元;对引进龙头企业和大型合作社集中连片新建50栋以上的按照引进时签订的合作协议执行。2024年,共计补贴561.3万元支持2家实施主体新建现代新型温室大棚110亩、22栋。全旗蔬菜种植面积达1.5万亩,年产量3.53万吨左右;瓜果种植面积达1.03万亩,年产量3.1万吨左右。
三、以支持标准化育苗中心建设,助力优质种苗产业健康发展
以推进蔬菜集约化育苗为抓手,降低果蔬生产成本,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蔬菜产量和质量,提高市场竞争力。以十二连城乡兴胜店村现有的140亩35栋育苗基地为中心,辐射带动周边区域育苗产业整体发展,逐步提升果蔬集约化育苗现代经营管理水平。
通过“十六条措施”对新建年育苗能力超过300万株(穴盘每穴双株的按1株计算)、采用集约化穴盘育苗的标准化育苗中心,按照其建设费用50%给予补贴。对于购买当地育苗中心种苗的农户给予购苗补贴瓜类基质嫁接苗每株补贴0.2元;直播基质苗每株补贴0.1元;草莓类基质苗每株补贴0.3元;裸根苗每株补贴0.2元;蔬菜类基质苗每株补贴0.2元。种苗基地成功试验新品种并推广的,每项奖励3万元。2024年共计补贴1.1万元支持6家主体(农户)购买当地育苗中心种苗。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切实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