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度先行,筑牢管理根基
市三普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管理办法》有关内容要求,结合全市实际情况,制定了《鄂尔多斯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了全市土壤三普数据分类级别、安全责任主体、操作流程及违规处罚措施,从制度层面为数据安全划定“红线”。
二、责任到人,构建闭环管理体系
建立“市—旗区”两级数据安全责任网络,明确市三普办主任为数据信息安全负责人,专班负责人为数据信息安全岗位责任人。通过签订《数据安全责任书》,将责任压实到每个参与单位和个人,确保“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担责”。定期开展数据安全检查,对违规行为“零容忍”,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三、技术赋能,打造数据“安全盾”
土壤三普数据加密传输与存储,对土壤三普数据全程加密,通过专网传输、物理隔离等技术手段,防止数据在传输和存储中被窃取或篡改;部署数据安全监控系统,实时监测数据访问、处理行为,异常操作即时触发预警并阻断。
四、全流程管控,消除安全漏洞
数据使用实行“最小授权”原则,根据权限分级分配数据访问权限,无关人员无法接触敏感数据; 制定专项销毁方案,采用专业机构专业设备对存储介质进行物理粉碎和消磁处理,确保数据彻底不可恢复。
五、培训演练并重,提升安全素养
组织参与人员全员保密培训,开展数据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范培训,考核通过后方可上岗; 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定期模拟数据泄露、系统攻击等场景演练应急预案,提升快速响应和处置能力; 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安全宣传普及数据安全知识,强化全员“数据安全无小事”的意识。
六、监督考核联动,确保长效运行
市三普办常态化开展数据安全检查,重点核查存储环境、操作日志、权限管理等关键环节。建立数据安全考核机制,推动数据安全措施落地生根。
目前,鄂尔多斯市土壤普查通过“六步走”数据安全防护,实现“零泄露、零篡改、零丢失”。此举不仅保障了普查工作高质量完成,也为全国土壤数据安全管理提供了地方经验。鄂尔多斯市将持续优化数据安全体系,以“制度+技术+管理”护航土壤普查,助力三普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