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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土地仲裁有力度 为民服务有温度
时间:2023-12-01 来源:政策和改革科 作者: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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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鄂尔多斯市农牧局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域旗情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特点、成因,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取得新成效,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维护了农牧民合法权益。

加强部门协作,创建工作联动机制

与日俱新的多元解纷模式和无缝对接的联调联动机制,为消解矛盾于未然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性保障。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加强与市公安局、信访局、法院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就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进行磋商,建立了裁决、执行、审判联动机制。伊金霍洛旗“八方联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乡、村两级调解委员会积极作用,调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杭锦旗坚持“调裁联动,调解优先”原则,使联调机制在解决矛盾上发挥积极作用,通过“三级联调”成功庭前调解多起疑难复杂农村土地纠纷案件,维护当事人农村土地承包权益不受侵害。

强化能力建设,提高调解仲裁水平

鄂尔多斯市针对实际情况充实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人员力量,加大仲裁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仲裁员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素质。全年各旗区举办包含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内容的培训班13个,参加培训的旗、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人员4300余人次,其中仲裁员1113人次。组织各旗区全体仲裁员参加自治区举办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培训班,指导各地及时受理土地流转、土地征用费分配、确权登记中的权属等纠纷,为认真做好调解仲裁工作奠定了基础。

做好普法宣传,助力矛盾纠纷调解

鄂尔多斯市全面扩大《农村土地仲裁法》等政策法规宣传覆盖面,组建政策咨询服务队,走进集市等地,开展城乡居民农牧普法宣传活动,以更“接地气”的服务、更通俗易懂的政策讲解,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东胜区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开设“东胜农仲委”视频号,不定期通过语音、动画、摄录等村民乐于接受、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普法、解答。准格尔旗将近年来的典型案例进行汇总,定期在准格尔旗农牧局公众号发布“案例略谈”,对具体案件进行具体分析,让群众了解土地承包、流转相关知识、土地仲裁办案流程。不仅为农村土地承包工作营造了声势,也增强了群众的法治观念,受到了一致好评。

创新办案方式,提升调解成功率

鄂尔多斯市强化案件办理服务意识,妥善解决土地纠纷争议,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鄂托克旗通过建立“巡回审判先锋队+法官进网格”工作机制,在全旗4个苏木镇的58个嘎查村、社区派驻网格法官,依托驻村第一书记成立巡回审判先锋队,定期深入嘎查村、社区排查矛盾纠纷、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达拉特旗创新探索了“流动调解”新模式,启动了3个“流动调解室”,变“坐堂调解”为“上门问诊”,变群众上访为调解下访,做到遇事即调、随时可调、就地能调,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乌审旗在距旗政府所在地较远的无定河镇和苏力德苏木组建西部仲裁庭,既方便农牧民申请,又送法到“村头”“地头”,将农牧民“跑路”变成仲裁工作上门服务。准格尔旗对交通不太方便、当事人患有疾病的案件,及时组建“行走的仲裁庭”,到其居所地流动开庭,接地气查明案件事实,依法作出仲裁裁决。

截至目前,全市各旗区设有土地纠纷仲裁委员会9个、配备仲裁员294人,成立乡镇调解委员会57个、配备调解员496人,成立村组调解小组736个、配备调解员1954人。2023年,全市仲裁机构共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425件,已调解案件216件,已裁决案件99件,正在办理案件75件,裁定案件3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