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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设施蔬菜产业情况调研报告
时间:2020-05-18 来源:经济作物工作站 作者:刘婷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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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市设施农业总体情况

截止目前,鄂尔多斯市设施农业基地面积达50119亩,实际利用面积为21012亩,其中日光温室14870亩,塑料大棚5722亩,简易小拱棚235亩、智能温室185亩。主要种植西红柿、黄瓜、辣椒、豆角以及茄子、白菜等大路菜,产量在10.28万吨左右,产值3.08亿元,良种覆盖率达到91%。现有集约化育苗中心18处,育苗能力达到7亿株,实际育苗2.5亿株。

鄂尔多斯市有千亩以上园区2家,百亩以上园区39家。全市冬春季生产能力达到3.1万吨,主要以西红柿、豆角以及叶菜类为主,全市冬春季消费总量为34万吨左右,缺口很大。

二、2019年全市设施农业种植生产情况

2019年,全市设施蔬菜种植面积17409亩,其中日光温室种植面积12104亩,占设施农业种植面总面积的69.5%,产量5.21万吨;塑料大棚种植面积5305亩,产量2.21万吨。全市秋冬茬、冬春茬设施蔬菜种植面积为5803亩,占全年实施蔬菜种植总面积的33.3%。主要品种为茄果类、耐寒叶菜类。

三、蔬菜流通、加工情况

目前,蔬菜需求量在90万吨左右,调出蔬菜量为40万吨左右,主要调出辣椒、胡萝卜、芹菜、甘蓝、大葱等,集中在7-10月份,销往地区为江苏、大连、北京、天津、河北、山东等省市,调入总量为45万吨左右,主要调入品种为茄果类为主,大部分从山东、北京等省市调入,部分叶菜类从周边包头等地调入。全市有蔬菜加工企业7家,主要进行蔬菜脱水及番茄酱加工,年加工能力1.56万吨,实际年加工量在0.86万吨左右。

四、设施蔬菜标准化园区创建情况

为了提高全市设施农业标准化生产,鄂尔多斯市实施农业部蔬菜标准园创建项目,截止目前,全市共有蔬菜标准园5个,分别为伊旗博业、达旗雨顺、准旗远洋、绿园、三永。

标准园完全按照农业部“五化”、“六统一”标准建设,即“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 统一品种、统一购药、统一标准、统一检测、统一标识、统一销售”。使标准园达到10个100%,即“100%标准化生产,100%集约化育苗,100%无公害认证,100%品牌销售,100%统防统治,100%测土配方施肥,良种率达100%,技术覆盖率达到100%,产品合格率达100%,商品化处理达到100%”,减少农药用量30%以上。

五、设施农业茬口安排、生产技术推广应用

设施农业周年种植生产有三方面关键技术,一是茬口安排,二是技术支撑,三是棚室结构。目前,全市设施农业茬口安排、生产技术应用及棚室结构主要情况如下:

1.茬口安排:主推草莓+茄果类蔬菜、薄皮甜瓜+茄果类蔬菜。设施农业种植生产冬春茬最为重要,冬春茬收入占到周年生产收入的70%以上,虽然春季蔬菜价格较高,但种植设施蔬菜投入高、成本大,市场上受外来蔬菜的冲击也相对较大,本地设施蔬菜市场不占优势,自然收入受到影响,但冬春茬种植草莓和薄皮甜瓜,收入十分可观,受外来冲击相对较小,所以近几年我市主推上述两种茬口。

2.技术支撑:逐步全面推广应用穴盘育苗、防雾滴功能膜、高垄栽培、膜下滴灌、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二氧化碳施肥等生态栽培技术及防虫网、粘虫板、生物农药应用等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由于近年来频现农药超标现象,目前以上技术基本上已经成功运用于设施农业种植生产中,只有配方施肥由于测土与配方肥的生产较缓慢,局限于各种作物专用肥上,其他技术都已成熟。可以说鄂尔多斯地区的设施农业种植主要技术集成已出现雏形。

3.棚室结构:主推大跨度、厚墙体温室,基本上都已24墙中间夹1米土墙体类型为主,跨度在9.5-11.5米之间,且已在全市范围内大面积推开,初步统计此类温室占到全市日光温室75%以上。连续多年试验,此类温室在我市完全能满足茄果类蔬菜越冬。

六、设施农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设施农业在鄂尔多斯市取得了较大发展,为企业或农民带来了一定的效益和实惠,有效地调整和优化了农村产业结构,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的发展,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问题。

1、经营效益低,设施闲置问题严重

由于劳动力成本增加、栽培管理技术粗放、种植品种散、规模小、商品销售环节不能形成合理有效的渠道等原因,造成鄂尔多斯市许多设施农业园区或企业经营效益低下,随之带来的不良影响是投资主体在前期完成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后,在随后生产经营中“高效益,高回报”并未出现,减少了后续的投入,加之部分企业或个人后期资金投入乏力亦无他人租赁承包,导致许多园区利用率不高或闲置。

2、重视硬件投入,忽视技术装备支撑

鄂尔多斯市在设施农业发展中投入主要集中在建棚等基础设施建设“硬环境”上,而对于设施蔬菜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应用、技术人员的培训与储备、农户实用技术的普及等“软实力”则投入不足。造成目前一流的设施生产不出有竞争力的设施农产品。

3、市场主体培育不足,流通体系尚不健全

鄂尔多斯市设施农产品销售主要通过农牧民自产自销、合作社组织销售和企业订单销售等途径。通过组织化销售的设施农产品比例不到总量的12%,订单农业、农超对接等模式还处于摸索阶段,产品信息化平台建设严重滞后,这就形成了目前设施蔬菜产品主要依靠自产自销的方式进行,市场体现出“散、乱、小”等特点。虽然鄂尔多斯市在近几年为平抑物价建设了一批标准化菜市场、二级集贸批发市场和平价便民店,但其主要货源仍以外部调入为主。

4、规模化发展后劲不足

目前,由于总体经济环境影响,企业在设施农业建设方面投入减少,而设施建设成本较高对于单个农户参与设施农业规模化建设资金问题难以承受,加之近年来设施农业比较效益下降、农村劳动力减少等因素使得我市设施蔬菜在规模化发展方面遇到了前所未有困难。

七、设施蔬菜发展的思路与对策措施

(一)发展思路

1.扩大基地建设规模

将我市两河流域建成一个稳定在50万亩的优质、绿色、无公害有机蔬菜生产基地。争取将我市优质露地蔬菜面积稳定在45万亩左右,设施蔬菜达到5万亩(可利用面积)的规模。按照蔬菜产业发展特点及我市实际情况,根据气候、区位优势以及产业基础,考虑到兼具我市农牧民增收和提高我市蔬菜自给率两大功能,将我市蔬菜主要产区安排在沿河(黄河、无定河流域)地区的农业优势区和设施农业集中分布区。其具体布局为:

集中打造达拉特旗为重点的沿河露地蔬菜产业基地。其中:达拉特旗以西部展旦召苏木、昭君镇、树林召镇为重点,辐射杭锦旗独贵塔拉等沿河地区,集中打造沿河露地以青椒、尖椒、番茄为主的果菜类和鲜食玉米产区;以东部鄂尔多斯市万通现代农牧业科技示范园为重点,辐射达拉特旗白泥井镇、王爱召镇、吉格斯太镇和准格尔旗十二连城乡、布尔陶亥苏木,集中打造沿河供港出口高端露地叶菜类产区。

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通过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引导,将距离城镇较近的露地蔬菜基地及我市各旗区现有设施农业纳入到蔬菜产业基地的范畴。

2.强化市场建设

继续推进市财政不断增加投入,全市规划新建功能完善,设施齐全,带有冷链食品储备库的大型农副产品一级批发市场和二级集贸批发市场等硬件基础设施。同时,努力开拓目标市场,其主要定位为:产品外销市场,华北地区、长江下游、华南夏秋淡季市场以及输港蔬菜基地,同时努力打开日本、韩国、蒙古和东欧等国外市场。主要产品品种应集中在:青尖椒(含彩椒、红干椒)、番茄、南瓜、甜瓜等喜温类果菜和花椰菜、菜薹、白菜、萝卜、结球生菜等喜凉类叶菜根菜。上市期主要集中在7~10月份。产品本地市场,鄂尔多斯市本地区市场,包括各旗区常年蔬菜的供应,同时努力扩展包头、乌海、银川等周边市场。主要产品品种应集中在:青尖椒、番茄、黄瓜、茄子等喜温类大路菜和油菜、韭菜、芹菜、甘蓝等喜凉类叶菜。上市期为:1~7月和11~12月份。

3.扶植和引进蔬菜加工流通企业

加大销售、加工、流通等企业的扶植和引入力度。重点引入、扶持港通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山东圣元食品有限公司、山东永和食品有限公司、江苏富天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宏建食品有限公司、日本味之素食品有限公司、合利公司等龙头企业和达拉特旗农香种植业合作社、达拉特旗拥蔬青农业公司、达拉特旗雨顺种养殖合作社、达拉特旗绿源种养殖合作社等,形成“农超”对接、“农直”对接多渠道,大网络的销售模式。

4.加大科技投入力度

每年引入3~5个蔬菜新品种,1~2项蔬菜生产新技术,有步骤的加大蔬菜生产基地进行节水灌溉工程的建设。同时,每年安排3~5个新品种新技术展示、示范点,并通过生产实践和技术集成,总结出一套符合我市沿河地区蔬菜标准化生产规程。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培养种植能手和产业带头人,计划每年安排2000人直接或间接的接受专业技术培训。

5.强化品牌的保护和品牌意识宣传

加强我市蔬菜品牌的建设力度。推广和保护我市产地、地理品牌,安排电视、政府网站等媒体广告刊登“鄂尔多斯沙漠蔬菜”品牌,以加强宣传力度。同时,扶植培养下设“子品牌”,如达拉特旗展旦召苏木的青椒、城川镇的红干椒等均可申请相应的产品品牌,并加以发展壮大。

(二)对策措施

1、优化生产结构。大力发展露地蔬菜生产,结合露地蔬菜发展大棚蔬菜生产,稳步推进日光温室蔬菜发展,形成温室、大棚与露地多形式、错季栽培的蔬菜生产格局,引导蔬菜生产向品种多样化、周年生产的方向发展,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

2、加强蔬菜标准园建设。按照“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和产业化经营”的要求,进行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提升蔬菜综合生产能力及产品品质,引领蔬菜产业发展。

3、启动闲置温室、大棚,提高设施农业利用率。一是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方法,从人多地少、人口密集的设施农业发达地区,引入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菜农,在租金、水电费、批发市场进场费等方面给予相应优惠政策,启动和利用现有闲置设施,带动当地农户大力发展设施蔬菜生产。二是通过广泛宣传、培训,积极协调变更生产经营主体,引导广大农户,特别是返乡农民投身设施农业建设与生产。

4、突出农民的主体地位。瓜果蔬菜产业发展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突出农民生产经营和市场主体地位,依托合作社建设和种植大户培育,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特别是在设施农业发展中,一定要抓住鼓励农民自身投入设施农业建设这个关键,使农户成为利益受益者和责任承担者,自建自营、自负盈亏,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

5、建立健全蔬菜产业技术服务体系。一是聘请省级以上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专家组建专家顾问团队,对瓜果蔬菜产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二是建立由市、旗、镇(乡、苏木)三级科技人员组成的技术执行团队,在关键生产环节进行巡回技术指导、培训、监督和协调;三是由蔬菜种植企业、合作社聘用区内外蔬菜产业发达地区的科技人员或农民技术员,具体进行蔬菜生产、技术管理。

(三)具体方案

1、蔬菜新品种引育筛选试验基地。建立一批蔬菜新品种引育筛选基地,年引进辣椒、西红柿等露地蔬菜新品种30-50个,设施蔬菜新品种10-20个,筛选适宜当地种植的适销对路品种,并通过分离、纯化等措施增加亲本资源,提升我市蔬菜新品种的研发能力。

2、蔬菜新品种新技术展示基地。在达旗建立露地蔬菜新品种新技术展示基地50亩,年展示青尖椒、茄子、西红柿、豆角等品种50个,并应用高垄覆膜、杀虫灯、粘虫色板、测土配方施肥等新技术;设施农业物联网技术终端“大棚管家”示范基地20亩,促进我市设施农业管理信息化、数字化发展。

3、设施蔬菜新品种新技术试验推广基地。在准格尔旗十二连城乡,建立设施蔬菜新品种新技术试验推广基地50亩,重点试验推广从中国农业大学引进的10-15个青椒、茄子、西红柿、黄瓜新品种及膜下滴灌、防雾滴功能膜、高温闷棚、熊蜂授粉等生态栽培新技术。

4、蔬菜多茬口高产高效种植示范基地。在鄂托克前旗城川镇安排1处 “日光温室—塑料大棚—露地蔬菜综合生产”试点,种植户通过日光温室育苗、塑料大棚两茬(春提早30天和秋延后30天)栽培及露地种植三者协调,进行多茬口多品种高产高效种植模式优化,挖掘单位土地面积生产潜能,提高设施农业利用效率和蔬菜生产效益。

八、政策建议

鄂尔多斯市设施农业发展必须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中心,按照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立足现代科学技术、现代物质装备和现代产业体系,增强政策扶持力度,创新体制机制,提高设施农业的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力争将鄂尔多斯市发展成为现代高效设施农业强市。

1、多措并举,促进规模发展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设施农业建设、生产、合作社发展等方面给予财政补贴,同时在优惠贷款、农业保险等方面出台相关配套扶持政策,鼓励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企业等投资主体投入到设施农业建设中来。依托我市盐碱地、荒沙地等丰富的非耕地资源,大力发展非耕地设施农业,以降低设施农业土地投入成本和与粮争地的矛盾。结合我市露地蔬菜产业发展,在露地蔬菜重点产区发展以解决露地蔬菜育苗和露地蔬菜集中上市等问题的塑料大棚。与此同时,适当发展传统旅游区或具有旅游潜质地区周边的设施农业建设,开展“农家乐”、“渔家乐”等旅游观光农业。通过多方投入和多渠道发展来提高设施农业的规划化水平。

2、注重科技,提高经营水平

在设施建造方面今后应本着节本增效的原则,推广建设保温性能好、造价低的厚墙体节能日光温室,并在成本控制、标准化生产、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与推广等方面做足文章。同时,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建立健全市、旗、乡科技服务与管理体系,普及推广适宜鄂尔多斯地区的蔬菜标准化栽培技术,并在技术咨询、生产指导、市场信息发布等方面予以技术支撑,使得设施生产在控制成本的前提下,努力提高科技在生产管理中的贡献度,以增强鄂尔多斯市设施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经营效益。

3、 培植市场,创建区域品牌

就目前设施农业发展情况而言,可以考虑依托区内外管理较为成熟的蔬菜产业龙头企业成功经营,在设施农产品的种植管理、销售等环节上进行合作,逐步将我市蔬菜品牌打出去。在长远规划的基础上,应培植以有前途、规模大的本地龙头企业和以种植大户牵头的专业合作社为突破口,形成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联合经营和“农超对接”、“场地对接”“订单销售”“直销店”等多渠道、大网络的销售模式。与此同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增加优质设施产品认证比例,打造一批绿色(有机)蔬菜品牌,实现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和产业化经营,示范和引领全市设施农业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