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鄂尔多斯市农牧局机关委员会关于设立行政基层党组织的决定
市农牧业综合执法局党总支、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市农牧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依据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党办发〔2019〕1号)和中共鄂尔多斯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对鄂尔多斯市机构改革相关单位(部门)基层党组织及机关纪委设置情况的通知》(鄂直党工发〔2019〕1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市农牧局机关设立四个行政党支部和一个行政离退休党支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部名称
行政党支部正式名称为:中共鄂尔多斯市农牧局行政第一支部委员会;中共鄂尔多斯市农牧局行政第二支部委员会;中共鄂尔多斯市农牧局行政第三支部委员会;中共鄂尔多斯市农牧局行政第四支部委员会;中共鄂尔多斯市农牧局行政离退休支部委员会。
二、 党员划分
局机关现有正式党员120名,其中在职党员72名(含借调一年以上工作人员)。行政在职党支部党员、积极分子、重点发展对象,按照副局长行政分管领域进行划分,全宇娆、王耀富副局长行政分管领域党员较少,合并为一个支部;金琦副局长行政分管领域党员较少,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党员合并成一个支部。第一党支部党员总数22名,第二党支部党员总数15名,第三党支部党员总数16名,第四党支部党员19名;离退休党支部党员48名。(具体见附件)
三、委员职数
按照中共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各领域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鄂党组通字〔2017〕95号)要求,局行政在职党支部设委员5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纪检委员1名。行政离退休党支部设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
四、工作要求
(一)行政各党支部在接到文件后,要及时推选党员组成选举筹备委员会,并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各领域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鄂党组通字〔2017〕95号)要求,认真开展选举工作。
(二)正式选举开始前,要采取谈话了解、实地调研、查阅档案等方式,对委员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认真审核个人的人事档案和党员档案,查阅公安、法院有无不良记录(十八大以后),广泛听取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并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考察合格后,经集体研究审定,方可进行选举 。
特此决定
中共鄂尔多斯市农牧局机关委员会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