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农牧业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30 15:37 来源:市农牧业局 【字体: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的,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个方面。本报告在鄂尔多斯市农牧业局门户网站(http://nmj.ordos.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鄂尔多斯市农牧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林荫路14号,邮编:017000,电话:0477-8327723,传真:0477-8321830,电子邮箱:nmyxxzx@126.com)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11日起至20121230日止。

一、概述

2012年,市农牧业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开展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着力强化平台建设,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促进反腐倡廉和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大力推行阳光政务,切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便了群众办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规范的信息公开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局2012年工作的总体部署,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将信息工作纳入对各局属单位的年度考核。建立奖惩制度,年度对各科室和局属单位信息工作进行计分考核,对信息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并积极参加市级信息公开会议及业务培训,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及年报,及时按照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我局先后制定了一些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一是建立了信息公开栏目维护制度。将信息公开栏目细化到各科室、局属单位、责任到人;二是建立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后,才能在有关媒体上对外公开。三是及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所公开发布的政务信息内容、数据均准确无误。

(三)大力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大力加强本局政务门户网站建设,主动公开了职能职责、信息查询、三农信息、政策法规和行业聚焦等信息,开通了方便公众办事的办事指南、公众互动、公众服务等栏目,增加了表格下载等服务,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维护更新网站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在门户网站“鄂尔多斯市农牧业信息网”上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农牧概况、机构信息、三农信息、政务文件、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信息、办事指南等。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门户网站“鄂尔多斯市农牧业信息网”。

2.新闻媒体。

3.其他公开方式。2012年,我局共编发《农牧业动态》23期。

(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数量

按照《条例》的要求,我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本部门的政务信息。2012年通过鄂尔多斯市农牧业信息网共发布2000多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我局未接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无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因此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

2013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在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使社会公众能获取方便、及时、丰富的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信息服务。

 

 

 

                     鄂尔多斯市农牧业局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