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上报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鄂尔多斯市农牧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本报告全文在鄂尔多斯市农牧业信息网站(www.ordosagri.gov.cn)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鄂尔多斯市农牧业办公室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林荫路14号,邮编:017000,电话:0477-8327723,传真:0477-8321830,电子邮箱:nmyxxzx@126.com)。
一、概述
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局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及时、准确、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及其他。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在鄂尔多斯市政府门户网站(www.ordos.gov.cn)和“鄂尔多斯市农牧业信息”网站(www.ordosagri.gov.cn)上公布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1年度我局没有接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我局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申诉案件和提起行政诉讼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鄂尔多斯市农牧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与《条例》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二是网上办事功能还不够完善;三是公众被动接受的多,主动参与的少。对此,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促进政府与公众间的信息互动。紧紧围绕广大市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探索建立相关信息互动回应机制,逐步完善信息公开的网络化模式,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范围,使公众充分了解民政工作,支持农牧业信息化的发展。
二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结合民政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难题,不断加强对专兼职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安排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切实做好信息更新维护和规范化管理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健全监督约束机制,推动信息公开逐步走向深入。加强局领导对政府信息报送与公开工作的指导与检查力度,充分发挥网络、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认真听取来自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