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 )》政策解读

时间:2024-07-23 10:31 来源:市场与对外合作科 【字体:        

  2024年614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见附件),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加快推进一产重塑,培育壮大区域公用品牌,全面重塑品牌优势,着力解决农牧业“产量行产业不行,品质行品牌不行”的问题,促进农畜产品营销输出,提高农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做优做强农牧业品牌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89号),按照鄂尔多斯市委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出台了《鄂尔多斯市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三个部分,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对指导思想进行了阐述。并提出工作目标:到2026年将“暖城多味”建成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带动旗区建成18个以上单品类区域公用品牌,地理标志产品增加到30个、绿色食品增加到280个、名特优新产品增加到100个,授权农畜产品销量增加30%以上,入选“蒙”字标产品达到14个,打造“阿尔巴斯”原绒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1至2个、国内知名品牌5个、自治区知名品牌10个。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围绕建品牌、抓营销、盯渠道、保品质、增效益,强保障等6大方面,15个具体措施,构建鄂尔多斯农畜产品品牌营销体系,具体工作举措包括:

  (一)强化品牌体系建设。主要包括规范品牌管理体系、健全品牌激励机制、狠抓明星品种保护等3个方面举措。

  (二)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主要包括开展品牌全域宣传强化新媒体推广力度2个方面举措。

  (三)做好产品营销输出。主要包括搭建品牌展销平台、推进重点市场扩容、丰富线上线下营销渠道3个方面举措。

  (四)畅通产品流通渠道。主要包括加强物流设施建设、布局销地前置仓2个方面举措。

  (五)提升产品品质质量。主要包括推进精深加工标准化、加强质量安全监管2个方面举措。

  (六)健全保障服务功能。主要包括发挥金融助力作用、强化智力支撑、完善公共服务3个方面举措。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保障、强化协调配合3个方面,保障各项任务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