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阿尔巴斯绒山羊保护条例》主要内容解读(节选)

时间:2024-05-08 16:27 来源:种业管理科 【字体:        

一、条例的制定背景和意义

阿尔巴斯绒山羊是鄂尔多斯市特有的、具有独特品质和遗传性状的优良绒山羊种质资源,所产羊绒因纤维柔软细长、光泽好、强度伸度大、净绒率高,被誉为“纤维宝石”“软黄金”,其羊肉具有肉质细嫩、高蛋白、低脂肪、氨基酸含量丰富、富含铁、胆固醇含量低以及无膻味、鲜香味美等特点,被誉为“肉中人参”。2001年阿尔巴斯绒山羊被列入国家首批发布的动物遗传资源保护名录一级保护品种,2024年“阿尔巴斯山羊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成功注册。

近年来,受市场、饲养条件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市阿尔巴斯绒山羊出现了饲养数量减少、品质下降、养殖效益偏低等问题。为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的有关要求,聚焦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的战略定位,市人大常委会将《鄂尔多斯市阿尔巴斯绒山羊保护条例》列入2023年立法计划。该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自治区“五大任务”、助力市委“三个四”目标任务的重要举措,将为保护我市特有种质资源、促进阿尔巴斯绒山羊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世界级羊绒产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鄂尔多斯市阿尔巴斯绒山羊保护条例》的制定,充分考虑我市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注重立足鄂尔多斯特色产业,体现鄂尔多斯需求,针对突出问题对症下药、立足实际情况量体裁衣,是一部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小切口法规。该条例经2023年12月26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24年3月26日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五章三十二条,包括总则、遗传资源保护、产业促进和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主要内容包括:

(一)明确阿尔巴斯绒山羊定义。参考《中国羊品种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等有关资料,从原产地、品种以及体型、绒、肉特点等方面对阿尔巴斯绒山羊作了描述性定义,规定阿尔巴斯绒山羊是指《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中的内蒙古绒山羊(阿尔巴斯型),原产于鄂尔多斯市桌子山和千里山一带,经过长期自然选择和人工选育形成,遗传性能稳定,对荒漠、半荒漠草原有较强适应能力的绒肉兼用型山羊品种。阿尔巴斯绒山羊具有体格大、体质结实,羊绒纤维柔软细长、光泽好、强度伸度大、净绒率高,肉质细嫩味美等特点。

(二)明确部门职责。规定市、有关旗区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阿尔巴斯绒山羊遗传资源保护、利用和推广等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阿尔巴斯绒山羊遗传资源保护和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旗区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做好阿尔巴斯绒山羊遗传资源保护相关工作。

(三)加强经费保障。条例细化经费使用内容,规定阿尔巴斯绒山羊遗传资源保护和产业发展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用于养殖基础设施建设、良种和优质羊绒补贴、品种选育、实验研究、品牌创建、市场培育等遗传资源保护、利用和产业发展。

(四)突出阿尔巴斯绒山羊遗传资源保护。针对阿尔巴斯绒山羊数量和品质下降的问题,条例着重于遗传资源保护,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规定。

一是加强制度机制建设。规定市、有关旗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阿尔巴斯绒山羊遗传资源保护管理责任制和监管联动机制,实行严格的遗传资源保护制度。

二是鼓励开展本品种选育。规定市、有关旗区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鼓励和引导阿尔巴斯绒山羊养殖场(户)选用符合种用标准的阿尔巴斯绒山羊种羊,开展本品种选育,发展规模养殖,组建核心群,建设阿尔巴斯绒山羊种源基地和养殖基地。

三是加强保种场建设。明确市、有关旗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阿尔巴斯绒山羊遗传资源保种场建设,并对保种场应当开展的具体工作做出规定。同时,支持单位和个人依法申报国家级阿尔巴斯绒山羊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

四是确定重点保种养殖场(户)。为进一步加强对保种养殖场(户)的管理,规定农牧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标准确定阿尔巴斯绒山羊重点保种养殖场(户),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五是明确不得引入其他品种的种羊。为了保证阿尔巴丝绒山羊的品种纯度,明确重点保种养殖场(户)、保种场不得使用不符合种用标准的阿尔巴斯绒山羊种羊;除依法进行科学研究外,不得引入其他品种的种羊与阿尔巴斯绒山羊杂交。

六是鼓励开展技术研究与开发。规定市、有关旗区人民政府应当建设技术创新平台,构建创新联合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同时鼓励和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技术推广单位开展技术研究与开发。

(五)注重促进阿尔巴斯绒山羊产业发展。最好的保护是发展,为促进阿尔巴斯绒山羊产业优质高效发展,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规定了具体措施。

一是明确市人民政府农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阿尔巴斯绒山羊饲养技术规程和种羊、羊肉、羊绒等标准的起草、申报工作,加大技术规程以及标准的应用和推广。

二是加强品牌建设。规定市、有关旗区人民政府应当强化品牌宣传推介;组织开展阿尔巴斯绒山羊产品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培育认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管理工作,建立阿尔巴斯绒山羊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三是促进产品优质优价。明确市、有关旗区人民政府应当实施阿尔巴斯绒山羊提质工程,制定原绒分级补贴政策,健全优质优价机制,促进羊绒产业健康发展。鼓励和支持阿尔巴斯绒山羊生产经营者提升科学化饲养水平,实施原绒分级整理和畜产品精深加工,拓宽交易渠道,建设实体和网络交易平台,开展活体交易和线上线下产品销售,实现产品优质优价。

四是保障用地合理需求。规定市、有关旗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应当依法保障保种场、养殖场、饲料间、兽医室以及相关场所用地合理需求。用地符合规定的,享受设施农业用地政策。

五是加强农牧业政策补贴。明确农牧主管部门对符合规定的阿尔巴斯绒山羊生产经营者给予畜牧良种、农机购置与应用等农牧业政策补贴。

另外,还对鼓励投保养殖商业保险、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成立行业组织、促进开发推广等方面进行规定。

(六)加强监督管理。针对阿尔巴斯绒山羊市场较乱、假冒行为不断的现状,加强对品牌市场的管理,主要对农牧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内容作出规定,明确农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阿尔巴斯绒山羊种羊质量、饲养环境、饲(草)料和兽药等投入品使用情况和屠宰环节的监督检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大对阿尔巴斯绒山羊品牌专卖店、网络交易平台以及市场上使用“阿尔巴斯绒山羊”标识从事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阿尔巴斯绒山羊品牌市场。

(七)明确法律责任。主要对重点保种养殖场(户)、保种场使用不符合种用标准的种羊或者引入其他品种的种羊与阿尔巴斯绒山羊进行杂交的行为设置了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