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 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

时间:2023-12-01 08:55 来源:政策和改革科 【字体:        

6月20日,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加快推进一产重塑,奋力建设农牧业强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依据中央、自治区一号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明确了我市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目标和措施,形成了《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包括9个部分39项措施:一是保障粮食和重要农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包括稳定粮食面积和产量、抓好大豆油料扩种、持续推进奶业振兴、大力发展高效设施农牧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等、全面做好粮食和重要农畜产品调控6项措施。二是加强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盐碱地改良利用、加大饲草基地建设力度、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牧业防灾减灾能力5项措施。三是强化农牧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包括推动农牧业科技创新、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提升农牧业机械化水平、加快农牧业绿色发展进程4项措施。四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包括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激发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2项措施。五是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包括发展壮大农畜产品加工流通业、大力推动农牧业品牌建设、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4项措施。六是拓宽农牧民增收致富渠道。包括促进农牧民就业增收、促进农牧业经营增效、增加农牧民财产性收入、全力推动“工业反哺农业,二产拉动一产”工作4项措施。七是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包括加强村庄规划建设、提升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强化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牧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4项措施。八是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包括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加强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4项措施。九是强化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包括健全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机制、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3项措施。

三、创新提法

《意见》在拓宽农牧民增收致富渠道部分,将“全力推动工业反哺农业,二产拉动一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写入,提出了“引导本土大型能源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鼓励驻市工矿、商贸企业同苏木乡镇、嘎查村合作组织采取“共建、共联、共享”方式发展集体经济;探索通过“订单生产、合资建厂”等形式,组建本土劳保用品生产企业,吸纳农牧民进厂务工;实施“二产拉动一产”示范项目30个”等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