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保障蔬菜生产供应应急预案

时间:2020-02-19 17:54 来源:种植业管理科(农药管理科) 【字体: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呈蔓延趋势,为了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我市人民基本生活所需蔬菜的供应,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鄂尔多斯市农牧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应对疫情,保障蔬菜生产供应的应急预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疫情防控蔬菜生产供应保障领导小组。

组  长:周桂荣   市委农办主任、农牧局局长

副组长:金  琦   市农牧局副局长

白万富   市农牧局副局长

左生荣   市农牧局副局长

田奋清   市农牧业综合执法局局长

成  员:苏李姓   市农牧局市计划财务科科长

王勇敏   市农牧局市场信息科科长

吕云厚   市农牧局科技教育科科长

刘利军   市农牧局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

李  洁   市农牧局种业管理科科长

许有东   市农牧局种植业管理科副科长

吕志明   市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赵建刚   市经济作物工作站站长

高俊山   市土壤肥料工作站站长

王永亮   市种子管理站站长

刘茂荣   市植保植检站站长

陈  强   市农牧局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主任

刘  星   市经济作物工作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统一领导全市蔬菜生产供应保障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疫情防控期间蔬菜市场供应情况,加强蔬菜生产技术指导和信息服务,保障全市蔬菜市场和蔬菜生产物资的有效供给,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蔬菜质量安全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二、工作要求

(一)认真摸清底数。各旗区农牧部门要切实抓好冬春蔬菜生产,摸清供需底数,及时调查摸清当地蔬菜贮存、生产种类、面积、产量、价格状况,了解具备立即能够生产的温室大棚数量以及需要简单完善即可投入生产的温室大棚数量、需要完善的内容等,能够立即投产的要及时种植速生类蔬菜(例如叶类菜),并按时上报相关数据。

(二)做好农资储备。请各旗(区)加强种子、肥料、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度和储备工作,动员农资经销企业及时储备物资,确保我市应急蔬菜生产和今年春播工作顺利进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活需求,维护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各旗区农牧部门将物资储备情况及时上报市农牧局种植业科。

(三)加强技术服务。请各旗(区)农牧部门和局属二级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电话等信息通信手段加强对农业生产技术指导服务。一是要指导农民因时因地加强田间管理,落实标准化生产栽培技术,提高产量、提升品质。二是要将技术服务工作队、专业技术人员姓名、技术特长、联系方式等发给相关村社、生产基地(园区),并保持手机24小时通讯畅通,随时提供专业科学的技术服务。三是及时组织采收,通过设施生产和栽培技术管理,促进在田蔬菜早发快长,加强蔬菜生产基地间的互助合作,对成熟蔬菜及时采收,及时上市,增加供应。

(四)加强质量监管。市农牧执法局、食品安全监管中心等部门要加强质量监管,把好蔬菜质量安全关维护好市场秩序,做好农资打假等工作。

(五)强化信息沟通。各旗区要积极组织蔬菜生产重点乡镇和规模化生产主体,主动与商超等蔬菜营销主体对接,建立密切联系机制,及时沟通蔬菜产销信息,协调供需关系。市场监管科要及时掌握每天市场蔬菜供应和价格变化情况,分析供需状况,及时报告市农牧局疫情防控蔬菜生产供应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确保运输畅通。畅通运输渠道,积极配合交通、公安等部门,畅通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促进蔬菜快速有序流通,确保进得了城、入得了店。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信息报送。各旗区、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和应急值守有关规定,加强信息报送和值班值守,确保政令畅通。要将工作开展情况每天上报市农牧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二)加强执法力度。市、旗(区)农业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贩假等行为从严从重处罚,维护好市场秩序。

(三)加大资金保障。市农牧局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酌情将今年市政府安排的相关生产扶持资金拨付各旗区,组织应急生产。

(四)保障运输畅通。建立全市蔬菜应急供应和运输网络。联合相关部门落实蔬菜的征购、加工、运输和投放工作。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