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 第0204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4-04-07 15:42 来源:办公室 【字体: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赵丽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方面的提案”已收悉,经商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将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第一场硬仗,精心组织,扎实有序推进,以“走好新路子、建设先行区”为目标,着力推动乡村从“净起来、绿起来”向“美起来、靓起来”升级。完成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2018—2020年)基础上接续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2021—2025年),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资源,强化各项举措,扎实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一、关于建立行之有效的人居环境治理管理体系和激发老百姓的内生动力

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市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分级制定《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2021—2025年)》,市、旗区、苏木乡镇均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序实施2019年以来,市委农牧办、市农牧局会同16个市直部门启动实施村庄清洁行动,积极统筹人力财力,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激励、教育引导,激发农牧民参与环境整治的“主人翁”意识。一是坚持评比激励引导,以旗区、苏木乡镇为单元,开展村庄清洁“擂台赛”“争红旗”系列评比活动持续营造村村行动、村村比拼,村村争先的实干氛围。同时,全面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广泛开展“美丽庭院”“栓整人家”“精巴媳妇”评选表彰以自家“小环境”改善带动全村“大环境”改变。二是坚持清洁日带动引导,以镇或村为单位设立村庄清洁“月、周、日”,在不同季度设定不同的主题,积极组织村级党员、驻村工作队、志愿服务队和农牧户集中对村道、广场、卫生死角等进行整治,共同打造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美丽家园。三是坚持宣传教育引导,充分发挥“一约四会”、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积分超市、榜样超市的引导作用,通过积分兑换各类生活用品,发动农牧民群众从身边小事做起,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实现“要我干净”向“我要干净”的变。

、关于因地制宜执行不同标准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农村环境整治这个事,不管是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都要搞,标准可以有高有低,但最起码要给农民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我市综合考虑农区、牧区、北部黄河冲积平原区、东部丘陵沟壑区、中部库布其及毛乌素沙区、西部坡状高原区等不同区位和立地因素,要求各地因地因村选择人居环境提升模式,分类确定整治目标。到2025年底,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卫生厕所基本普及,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升,生活垃圾全面有效处置并推动分类处理试点示范,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持续完善,户用厕所愿改尽改、应改尽改,生活污水治理率有效提升,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地处偏远、居住分散、基础条件薄弱的地区,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升,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取得积极进展,村容村貌持续改善。

三、关于以镇为主要执行主体进行规划实施,以村为单位逐级上报人居环境整治财政预算费用,进行示范试点引导推进

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坚持系统思维、规划先行的原则,村庄规划综合考虑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等内容,对农村牧区垃圾收集设施、公共卫生间进行统筹布局。各地根据地区发展形势需要,根据群众意愿自下而上确定实施项目、整治提升内容,按照旗为主,构建中央、自治区、市级奖补、村级投工投劳多元筹资机制2019年以来,我市在积极支持旗区申报中央、自治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基础上,连续4年共投入8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农牧牧区户厕改造、垃圾焚烧设施和苏木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得到持续提升,农牧民生活品质持续改善。市级每年预算安排0.5亿元“农维费”,用于全市735个嘎查村公共服务设施管护,通过市、旗“农维费”引导撬动,探索设施建设、运行管理、长效服务为一体的高效治理模式逐步实现环境整治经费靠“财政补贴”向“财政补贴+农牧户自筹”转变。同时,市直相关部门从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户厕改造等方面督促旗区政府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确保在建项目稳步推进,建成设施稳定运行。各地也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人居环境整治,通过企业筹资、结对帮扶、捐资捐物等形式吸纳社会资金拓宽筹资渠道。2019年以来,市委农牧办组织开展“五星达标、特色培育”乡村振兴示范嘎查村创建对工作积极、基础较好的嘎查村进行示范试点、引导推进对考评达标的64个嘎查村进行奖补激励。下一步,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将国家自治区美丽宜居村庄创建和市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示范结合,以点带面,梯次提升,形成对标先进、奖补透明的工作氛围。

四、关于新建足够的垃圾堆放点、粪污发酵池和配备足够的垃圾桶

近年来,市人民政府特别重视农村牧区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2021年之前,市政府投资由市城投公司负责对各旗区农村牧区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进行建设,从2022年开始,市财政每年安排资金1亿元,对农村牧区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进行补贴建设,累计建成农村牧区垃圾填埋场17处、焚烧炉78座,截至2022年底,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覆盖735个行政嘎查村,覆盖率100%。下一步,根据农村牧区特点和农牧民生活习惯,积极探索推进易腐垃圾、厕所粪污、农牧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苏木乡镇或行政嘎查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区域有机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逐步推进有条件的行政嘎查村配备垃圾分类桶箱,从源头上对生活垃圾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利用。

五、关于出台对拒不执行人居环境整治政策和措施的农户及个人要给予相应处罚措施

市农牧局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指导各地将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村规民约,通过“三个强化”提升管理水平,推动村庄清洁行动高效开展一是强化法治指引,《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立足地区实际,重点对垃圾治理、生活污水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村容镇貌管理等四个方面的责任主体、执法主体、违法行为等作了规定,并明确了违反条例的法律责任。旗区制定了《人居环境治理行政执法文书》《整改通知书》等文本,规范了对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置。苏木乡镇人民政府通过普法教育、整改提醒、执法处罚等多种方式,对属地内私搭乱建、偷倒乱倒、占道经营等影响人居环境整治的行为依法查处,约束农村牧区群众、经营主体的违法行为,依法让农村牧区环境变得整洁有序。二是强化积分治理,积极推行“清洁环境攒积分、积分换商品”的管理模式,激发参与村庄清洁行动自觉。三是强化网格管理,各地利用“小网格”压实农牧户门前“三包”责任,镇村通过“月检查、季评比、年量化”对村社环境卫生进行监督考评,通过“曝光台”鞭策、“上红榜”激励,切实推动村庄环境由“一时美”向“持久美”转变。

感谢对我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扎实开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持续增强农牧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2023526    

 

 

(联系人:辛雷勇,联系电话:8581280,1524772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