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58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1-10-27 11:17 来源: 【字体: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王尚山委员在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第58号)已由市农牧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三牧”工作的总抓手,深入贯彻落实“五级书记”抓振兴的体制机制和考核机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亲自研究部署,全市各部门坚持“一盘棋”思想,先后印发了《鄂尔多斯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及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5个专项方案,指导和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同时,每年研究制定中央一号文件、自治区一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意见,为全年工作提供政策指导、明确目标任务,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制度基础进一步夯实。
  一、关于“建设美丽乡村要规划先行”的建议
  一是有序推进“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2019年以来,我市按照中央农办等5部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先后通过合理划分村庄类别、优化村庄布局、组织开展规划培训、聘请专业团队和人才编制村庄规划以及多次召开规划部署、调度、论证、讨论会等措施,以达旗林原村、准旗兴胜店村试点编制高标准“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为基础,有序推进有条件的嘎查村规划编制工作。2021年度计划编制的嘎查村数量为488个,目前已有规划成果或已经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的嘎查村有250个;其余247嘎查村中,有109个嘎查村为撤并搬迁类,不需要编制规划,剩余138个嘎查村要与国土空间规划统筹推进规划编制工作。
  二是持续改善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全市51个乡镇全部通三级以上公路,736个行政村全部通硬化路,所有乡镇苏木和建制村全部通客车。全市农村牧区集中供水率达87.9%,自来水普及率达82.8%,较自治区下达任务值高2.9个和2.8个百分点。以提高农村牧区供电质量为目标,“十三五”期间,利用中心村农网升级改造工程、机井通电工程,共改善了471个中心村355563名农牧民用电质量问题,解决了8066口机电井通动力电问题,受益农田达590343亩。
  三是不断优化农村牧区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已全部消除,农村牧区基本医疗服务实现全覆盖。全面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坚持为农村牧区教师每人每年发放误餐费、交通费补助,建设教师周转宿舍,并且在职称评审、教师表彰奖励等政策上向农村牧区教师倾斜。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达100%。社会救助标准再度提高,2021年全市农村牧区低保标准提高到7200元/人/年,农村牧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10920元/人/年。
  下一步,我市将以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城乡统筹发展水平。有序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尽快实现规划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农村牧区水、电、路、讯、暖、网等公共基础设施。持续提升农村牧区教育、医疗、社保、民政救助、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二、关于“要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理念,全面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
  一是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显著。累计完成户改厕9.2万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7%;垃圾治理在推广优化“户收集减量、社集中管理、村负责运送、镇转运保障、旗统筹处理”模式的基础上,探索由市城投公司统一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提升效能,91.3%的嘎查村建成生活垃圾收处体系;污水处理注重循序渐进,由市水投公司牵头,在沿河地区建设规范化示范点,逐步实现统一运营,全市已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站)27处、在建16处。村容村貌持续改善,深入推进“三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死角盲区、犄角旮旯环境卫生,实现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公共区域清洁”向“庭院屋内清洁”拓展,全市735个村庄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有序。
  二是农牧业绿色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坚持发展生态农牧业,市级每年安排2000万专项资金,旗区配套项目资金,专门用于面源污染防治。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85%,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率达80%,化肥使用量同比减少6.08%、利用率达40%,农药使用量同比减少5%、利用率达40%。
  三是生态保护与修复成效显著。2018年以来,完成营造林559万亩、水土流失综合治理498万亩、草原建设1205.64万亩。森林面积达到3558万亩,森林覆盖率27.31%。全市完成基本草原划定8046万亩,禁牧5352.2万亩,草畜平衡4429.2万亩,草原植被平均盖度达到49%以上。全市累计设立湿地自然保护区2个、国家湿地公园2处,湿地面积保持在306万亩以上,初步建立湿地生态管理体系。全市共有矿山企业629个(其中260个矿山因资源枯竭,服务年限不足三年,停产等原因不能申报绿色矿山),已建成绿色矿山173个,占全区已建成绿色矿山的32%。21个矿山成功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居全区第1位。
  下一步,我市将实施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持续深化“厕所革命”,实施户厕改造1.8万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8%以上,积极开展改厕问题“回头看”,推动建立“五级”联动的长效管护机制。扎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药化肥分别减量3%和6%,当季残膜回收率达到81%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持续推进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探索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常态化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和乡村绿化美化。
  三、关于“建设美丽乡村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建议
  近年来,市农牧局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部署,加强政策引导,深入推进农村牧区改革。
  一是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99.6%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了身份,99.5%的嘎查村成立了股份合作(经济)社。
  二是“三权分置”改革正式推开。2020年制定出台《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土地草原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对土地草原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作出明确要求,全市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成率达97%。
  三是试行推开耕地草牧场“两权”抵押贷款。2021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对产权流转交易抵押流程、平台建设、合同文本及日常管理进行了规范,进一步推动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并全面推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截至5月底,共发放土地草牧场抵押贷款4753.35万元,为增加牧区融资量、促进牧区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市将对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行总结验收,在全市抽查不少于10%数量的嘎查村,并根据评分情况确定验收等次。制定印发《进一步加快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制度,规范抵押登记流程、合同文本等,提高抵押登记的便捷性和合规性。指导各旗区加快完成多级联网的农村牧区产权交易流转服务平台建设。收集各旗区收集整理辖区农牧业主体贷款需求,并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布融资需求名录。制定出台农村金融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四、关于“建设美丽乡村要打造振兴乡村干部队伍”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发挥人才兴乡强村的重要作用,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统筹推进乡村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和促进人才智力向农村牧区合理流动,激发人才在乡村干事创业热情,为加快实现我市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一是完善乡村人才振兴扶持政策。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将强化乡村振兴人才培养和搭建乡村振兴专家人才服务平台作为重要内容,相应提出有针对性的奖励扶持政策,配套制定了《乡村振兴优秀人才和乡村振兴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选拔培育办法》和《乡村振兴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为推进乡村人才选拔、团队培育、专家服务等重点工作的开展奠定政策基础。
  二是乡村振兴人才队伍不断充实。截至2020年底,全市农村牧区实用人才总量达到7.46万人,相比2018年增长13.7%;全市高素质农牧民达到7441人;培养农技推广骨干人才1851人次;累计开展农村牧区从业人员电商知识和技能培训650人次。建成高素质农牧民教育实训基地43个、标准化农牧民田间学校35所。通过就地培养、吸引提升等方式,划分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类别,分产业、分层次、分阶段培育高素质农牧民1224人。乡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人群不断扩大,乡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达92%。
  三是选优配强嘎查村“两委”班子。2021年2月份完成了全市9个旗区51个苏木乡镇26个街道所辖的735个嘎查村“两委”换届工作,新一届嘎查村“两委”班子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全市735个嘎查村均实现“一嘎查村级班子1名大学生”,在此基础上,努力向“一嘎查村级班子3名大学生”的目标迈进。目前,全市嘎查村级班子中现有大学生2499名,其中,有1名大学生的嘎查村3个,占0.4%;有2名大学生的嘎查村105个,占14.29%;有3名及以上大学生的嘎查村627个,占85.31%,尚缺111名。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建立健全乡土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出台《鄂尔多斯市乡村振兴优秀人才和乡村振兴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选拔培育办法》《鄂尔多斯市乡村振兴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两个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嘎查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研究制定《全市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奖励办法》《全市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奖励问责办法》等,有效调动和激发嘎查村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抓好新型职业农牧民、农牧业科技人才以及农村牧区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能人才、电商人才等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乡村优秀人才和团队选拔培育,强化乡土人才培养激励力度,落实农村牧区实用人才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继续加大乡村人才引进力度,依据乡村振兴发展需求,多举措吸引懂技术、懂市场、懂农牧业的实用人才返乡创业,切实抓好相关扶持政策的落实,带动当地乡村人才发展致富。
  五、关于“建设美丽乡村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的建议
  我市始终坚持农牧业农村牧区优先发展,力争把“四个优先”落到实处。
  一是坚持把农牧业农村牧区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2021年市财政安排用于“三农三牧”项目资金5.2445亿元,其中1亿元用于推动产业振兴,构建四级联动乡村产业体系。市域层面:打破行政区域界线,对特色优势产业进行市域统筹、组团发展、集群化运作,打造产业集群。县域层面:围绕绒山羊、细毛羊、肉羊、肉牛、生猪、奶业、瓜果蔬菜、小杂粮等产业,建设现代农牧业产业园、特色种养殖基地、融合发展示范园。镇域层面:根据特色资源优势,聚焦主导特色产业,吸引资本聚镇、能人入镇、技术进镇,建设一批产业强镇。村级层面:通过政策扶持、招商引资多种形式,加大资金项目投入,促进产业提档升级,打造一批“有特色、有亮点、可示范、可推广”的“一村一品”示范嘎查村。“十四五”期间,每年扶持建设20个嘎查村,逐步连点成线,连线成片,辐射带动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二是创新金融扶持政策。建立乡村振兴投入体制机制,出台《鄂尔多斯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振兴资金扶持办法(试行)》,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专项扶持、基金引导、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扶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累计向各类农牧业经营主体投放贷款10.88亿元、覆盖项目759个,切实解决了一批农牧民和龙头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下一步,我市将强化四级联动,保障产业高质量发展,聚焦构建四级联动乡村产业格局,积极帮助旗区储备申报、包装策划、推动实施一批重大项目。拓展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覆盖面,提高金融服务“三农三牧”质量,与鄂尔多斯农商行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与农业银行形成优势互补、良性竞争的工作机制,满足我市“三农三牧”多样化金融需求,让政策惠及更多农牧业经营主体。
  联系人:李笑尘  8588994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202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