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关于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52132号 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4-04-07 15:42 来源:办公室 【字体: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解决自然保护区和禁止开发区内农牧民可持续发展面临诸多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7年以来,按照《鄂尔多斯市农牧业经济“三区”发展规划》(鄂府发〔2007〕49号,下称《三区规划》)要求,我市在农村牧区实施了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启动了生态移民等工程,正确处理了生态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实现了生活、生产和生态共赢。

一、针对适当调减都斯图湿地保护区面积、放宽保护区内农牧户建设基础设施的管控政策方面

都斯图湿地保护区为自治区级湿地自然保护区,2016年以来,我市多次函商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调整都斯图河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暂未取得实质性进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湿地内取水、建筑、交通、污染物排放、野生动植物资源利用、挖砂、取土、开矿、引进外来物种和涉外科学考察等活动的管理,对湿地保护区内建设基础设施的管控较严。

二、针对适当减少禁止开发区面积方面

2022年,为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机遇,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三区规划》专项评估工作。根据评估情况,结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将适时完善相关政策,统筹推进《三区规划》实施。

 三、针对禁止开发区农牧户用电方面

在巩固提升生态建设成果的前提下,我市将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妥善解决禁止开发区农牧民基本生活用电问题。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2023年531日

 

(联系人:赵振新,1664779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