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 (耕地轮作)分配情况的公示
2024年,中央下达我市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轮作)资金4500万元,用于开展耕地轮作项目。
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根据各旗区2023年大豆播种面积、经济作物播种面积、旗区申报意向,经市农牧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分配准格尔旗244.5万元,达拉特旗2250万元,东胜区46.5万元,伊金霍洛旗91.5万元,鄂托克旗300万元,乌审旗109.5万元,杭锦旗1327.5万元,鄂托克前旗130.5万元,合计4500万元。
现将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至6月28日,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与市农牧局种植业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田步涛 0477-8581897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