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鄂尔多斯市关于推动盐碱地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盐碱地综合利用的意见》(中办发〔2023〕44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盐碱地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党办发〔2024〕3号)精神,加强盐碱地综合利用,鄂尔多斯市农牧局牵头草拟了《鄂尔多斯市关于推动盐碱地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3月12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进行反馈。
咨 询 电 话: 0477-8582305
意见反馈邮箱:ordosgbzx@163.com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