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关于下达金融支持产业振兴第三批贴息资金的公示
为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2019年开始,市人民政府先后出台了《鄂尔多斯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振兴资金扶持办法(试行)》(鄂府发〔2019〕76号)、《鄂尔多斯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金融支持产业振兴办法》(鄂府发〔2022〕2号)文件,设立风险补偿基金,通过与金融机构合作,推进信贷投放,同时政府给予3%的贴息,支持乡村产业振兴。
按照《鄂尔多斯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振兴金融扶持项目贴息流程》(鄂农牧发〔2020〕185号)、《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金融支持产业振兴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鄂农牧发〔2023〕183号)文件要求,经贷款主体申请、各旗区农牧局审核,市农牧局会同合作金融机构进行复核,本批次共分配下达贴息资金2801.41万元(详见附表)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日-1月8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联系电话:8582337,邮箱:esnmjghk@163.com。
附件:2023年市级金融扶持项目贴息资金(第三批)分配表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