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快生态低碳农业发展,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生态农场评价工作,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可自愿申报。
一、工作目标
2023年计划在全市遴选推荐一批国家级、自治区级生态农场,新建10家市级生态农场,总结推广一批生态农牧业建设技术模式,宣传推介一批绿色优质农畜产品,构建生态农场跟踪监测机制,积极探索生态农牧业扶持政策,提高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让生态农场建设成为支撑农牧业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平台和有力抓手。
二、申报条件
申请成为生态农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合法诚信经营
主体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登记注册5年以上。生产经营边界清晰,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证明文件齐全。无不良信用、违法记录,近5年未发生过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危害食品安全等事件。
(二)生产基础良好
农场具有一定规模,产业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清晰,循环链条顺畅,土壤、灌溉水、养殖用水、投入品等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以农业生产经营为主,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收入占总收入50%以上。品牌影响力强,质量管理体系完善。
(三)生态低碳发展
主体参与生态低碳农牧业建设积极性高。高效利用耕地、水、生物等自然资源,实现资源节约;降低农牧业生产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实现环境友好;促进农牧业资源多途径、多层次充分利用,实现循环利用;减少农牧业生产经营过程碳排放,增强固碳能力,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实现低碳排放。
(四)地方重视支持
地方政府能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重视生态低碳农牧业发展,积极探索生态农牧业扶持政策,在规划指导、生态补偿、绿色金融等方面出台相关配套措施。优先支持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内主体申报。构建良好工作机制,组建专家队伍,督促主体建立生产经营台账,及时总结推广生态农牧业技术模式与典型建设模式。
三、申报程序
(一)组织推荐
由各旗区农牧局为单位,组织推荐生态农场。
(二)材料报送
1.申报主体报送程序
申报主体登录网址eco-farm.com.cn/apply注册账号,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佐证材料是评价生态农场的重要因素,要完整清晰准确,填报完成后提交至登记注册所在地。
2.旗县级报送审核程序
旗县级联系人登录eco-farm.com.cn/apply输入给定账号,添加本地化肥农药平均用量,方便审核申报主体化肥农药减施情况,同时对提交的申报主体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至盟市。
(三)专家评审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组织专家依据《生态农场评价技术规范》(NY/T3667-2020)及各旗区生态农业发展现状,对推荐主体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形成初评意见,确定初选农场。组成现场评审小组,对初选农场开展现场评审,由申请主体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现场陈述,由评审小组经现场查勘、资料查阅与质询后出具现场评审报告。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初评和现场评审形成综合评价意见,择优推荐国家级、自治区级生态农场,入选国家级、自治区级生态农场的提交材料送国家、自治区评审。
(四)结果发布
入选各级生态农场的,由各级农牧部门向社会公示生态农场名单。
联系人:刘敏
联系电话:0477-858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