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中央提前下达秸秆综合利用资金分配公示
2023年中央提前下达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资金600万元,主要用于对秸秆粉碎、收集打捆、加工固化、生物质节能炉具、打捆直燃等机具设备的购置补贴,对秸秆还田、离田等作业的补贴,对秸秆直接转化、储存设施等建设的补贴。
经市农牧局党组会议研究,现将2023年中央提前下达秸秆综合利用资金分配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市农牧局科教科联系。
联系人及方式:李彩云 0477-8586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