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贯彻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的农产品应当附加承诺达标合格证,将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纳入了法律规范。为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推进全旗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工作,近日,准格尔旗农畜产品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中心工作人员在全旗范围内宣传并发放承诺达标合格证及合格证打印机,督促生产主体做到应开尽开;配合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村级协管员进村入户解读法规制度变化;对未按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引导其自觉守法。
通过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贯,使各生产主体、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村级协管员有了从为什么要开合格证到怎么开好合格证的认识变化,对国家农安政策导向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为今后加快相关工作推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