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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创新监管机制 “管”出安全农畜产品
时间:2021-11-16 来源: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作者:孙凤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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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基础,如何健全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果,是守护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首要任务。近年来,鄂尔多斯市积极转变工作思路,抓紧抓细抓实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过创新监管机制,在全自治区率先运用了“网格化移动监管”模式,构建起了“互联网+网格化”的立体化监管模式,进一步筑牢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坚固防线。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夯实监管基础。针对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的情况,鄂尔多斯利用现有村级防疫员队伍,通过为村级防疫员增加补贴、赋予职能的方式落实村级协管员1109名,配齐配强了基层监管队伍,市本级以及涉农涉牧的8个旗(区)全部设立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51个乡镇已全部建成标准化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形成了市、旗、乡、村四级网格化监管体系。

二是增加财政支出,保障体系运转。按照牲畜每头0.5元,耕地每亩1.3元的标准,市旗两级财政2021年共列入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1014.5万元。此外,市财政安排村级协管员工作补贴111万元,并要求旗级财政落实村级协管员1000元/年的补贴,有效推动了基层监管工作顺利开展,保障了全市监管体系的正常运转。

三是厘清责任分工,提升工作效率。根据各层级机构职能职责及特点,鄂尔多斯市农牧局谋划构建了市级“定方案、定制度、定目标、定措施”,旗区“抓贯彻、抓落实、抓培训”,乡镇和村级“抓巡查”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分级监管工作机制,各级部门可以更好地聚焦职责任务,集中力量推动工作,形成了有规划、有条理、有抓手的局面。

四是运用“互联网+”,赋能监管手段。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插上互联网的翅膀,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心由产品导向向生产过程导向转变,“网格化移动监管”模式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人、事、时、地、物”互联,将监管区域、监管对象、监管人员进行“打桩定位”,实现监管履职阵地化、监管过程标准化、监管评价实时化、监管调度一体化,进一步强化了投入品生产经营、农畜产品生产过程监管。

五是提升检测能力,延伸检测触角。全市乡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配备全套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速测设备,承担本领域内农畜产品的速测任务,同时为出具食用农畜产品合格证的生产主体提供免费速测服务,对合格证制度的推进起到了促进作用。今年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速测20028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