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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五个方面做好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时间:2020-07-23 来源:办公室 作者: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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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一系列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顺应广大农牧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坚持把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区位优势,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坚持以城带乡、以工补农,加快补齐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大力推动农村牧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持续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农牧民 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得到不断提升。
 

 

  

  一、坚持整体谋划,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按照“示范带动、点面联动、梯次推进、整体提升”的思路,切实加强整体谋划与统筹指导。一是坚持整体规划。市、旗两级制定了《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和村庄建设划分标准,区分村庄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分类编制村庄建设与人居环境整治规划,因村施策、分类推进。二是推进示范带动。结合农业农村部以县为单位分类要求,率先推动基础条件和立地条件较好的一、二类县,同时启动市级101个“五星达标、特色培育”乡村振兴示范嘎查村创建,统筹乡村经济发展与人居环境整治,探索不同治理模式,确保治理一批、成功一批。三是全域整治提升。在集聚提升等三类村庄,推动垃圾治理、厕所革命、污水处理、公共服务设施、村容村貌整治全覆盖;在搬迁撤并类村庄,重点做好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环境卫生整洁度。
 

 

  

  二、健全制度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一是在行政推动层面,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出台了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实施细则》《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及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具体指导意见》及《农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方案》,分类分年度梯次推动落实。二是在法治保障层面,出台了《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成为自治区首家人居环境依法治理的地市,有力促进了“农牧民为主体、旗区政府主导、苏木乡镇监管执法、嘎查村自我管理服务”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三是在机制创新层面,试点“市级统筹、旗区联动”的建管新模式,推动市直国有企业集中建设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等公益设施,降低建管成本、提高建管效率,形成更科学的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维护、有人员看护的长效运行管护机制。
 

 

  

  三、抓住工作重点,提升环境整治整体效果。一是加快推进厕所革命。按照“群众自愿、因地制宜、试点示范、有序实施”的原则,采取“户外补贴、户内自筹”的模式,扎实推进户改厕。对距离污水处理厂较近的人口集聚村,统一规划建设集中连户的污水管网,黑水、灰水一并集中处理。对居住相对偏远的人口分散村,具备自来水条件的采用外接化粪罐式水冲厕所,黑灰水分离,“黑水”作肥还田的作法;在干旱缺水地区区积极推广生态旱厕。目前,全市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44%。二是推动垃圾治理全面覆盖。推行“户收集户减量、社集中社管理、村负责村运送、镇转运镇保障、旗处理旗统筹”垃圾收处模式,将工作重心下沉到社(组)级层面;探索推进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推行垃圾兑换超市、小型垃圾焚烧分解环保试点等经验做法,促进了垃圾综合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已覆盖全市90%以上的行政嘎查村。三是推行低成本污水处理模式。以旗区为单位,以人口集中村镇和沿河地区为重点,推广伊金霍洛旗“远程监控、无人值守、共享设备、光伏取暖、定期巡检”小型污水厂管理模式。四是深入推进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按照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一控、两减、三基本”的总体目标,持续加大财政奖补资金投入,推动全市建立面源污染防治“旗区投入为主体、社会化服务为主导、绩效可追踪评价”的工作体制机制。
 

 

  

  四、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一是加强宣传宣讲。以农牧民学习讲堂为主阵地,以驻村工作队为讲学主体,广泛开展宣传宣讲活动,做到家喻户晓、入脑入心。二是注重发挥农牧民主体作用。将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村规民约,落实农牧户门前“三包”责任制,配备村庄保洁员3200多人,通过群众评议、“美丽庭院”“栓整人家”“精巴媳妇”评选等方式,褒扬乡村新风、提高文明意识,使农牧民真正成为美丽乡村的建设主体、受益主体。三是着力推动乡村善治。充分发挥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村委会的自治作用、包联驻村工作队的攻坚动员作用和群众的主体作用,推动美丽乡村共治共建共享。
 

 

  

  五、强化工作保障,确保人居环境整治有力有序推进。一是强化资金保障。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的基础上,市级每年预算安排2亿元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和0.5亿元农维费保障工作落实,构建起了项目支撑、市级奖补、旗区配套、社会协同、村集体投入、群众投劳的“六级筹资”机制,有效保障人居环境整治扎实开展。二是做好执法保障。全市51个苏木乡镇成立综合执法局,配备综合执法人员,实现农村牧区中心集镇、重点区域、重点线路及周边等区域综合执法全覆盖。三是严格考评监督。制定了《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督查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各级“五位一体”实绩考核挂钩,与包联驻村干部、村“三委”委员评先评优挂钩,以考核倒逼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