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农牧业综合执法局开展不合格兽药专项检查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兽药质量监管,规范兽药经营行为,6月22日—24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查处市场上“精制破伤风抗毒素”假冒产品的通知》《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关于全面清查不合格兽药产品的通知》要求,鄂尔多斯市农牧业综合执法局迅速组织执法人员,赴旗区开展不合格兽药专项检查行动。
执法人员深入到全市各旗区兽药门店,按照自治区农牧厅通报的不合格兽药产品名单,对重庆方通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80602的注射用三氮脒、黑龙江省北安市飞龙动物药厂生产的批号20190201为苦参注射液等四种兽药进行检查。
在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积极向经营业户宣传《食品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讲解使用假劣兽药的危害性,要求经营业户在购进兽药时,认真核对生产企业的《兽药生产许可证》等有效证件,坚决拒绝经营使用不合格、不正规生产企业生产的兽药产品,把好兽药产品购进关。
此次检查行动共计检查兽药经营门店81家,立案查处2家,下达执法检查单2份,移送案件线索5条,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车辆10台次,进一步规范了兽药经营秩序,从源头上控制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了兽药销售市场规范、安全,切实维护了动物健康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