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自治区财政下达本级预算安排动物防疫补助资金296.9万元,包括强制免疫补助270.9万元和强制扑杀补助26万元,其中,强制免疫补助主要用于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点动物疫病免疫效果评价、病原学监测诊断及人员防护等相关防控措施,以及嘎查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补助等方面;强制扑杀补助主要用于被强制扑杀动物的补助,补助对象为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所有者。
经市农牧局党组会议研究,现将资金分配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18日至1月22日,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市农牧局兽医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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