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农机发〔2023〕9号
达拉特旗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财政局 工信和科技局关于印发《达拉特旗农业机械报废
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农机协会、拆解企业:
现将《达拉特旗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落实。
达拉特旗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达拉特旗财政局
达拉特旗工信和科技局
2023年11月20日
达拉特旗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20〕280号),结合我旗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巩固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果,推进自治 区农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农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为原则,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引导,鼓励农业机械以旧换新和升级换代,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业机械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扩大财政补贴政策效应,提高农牧业机械化和农机产业发展水平。
二、实施范围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在全旗范围内实施。
三、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牧业生产的个人和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牧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四、补贴种类和报废条件
补贴报废农业机械种类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补贴的报废农业机械应当主要部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机主应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纳入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需要提供监理机构核发的牌证;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对未达到报废年限但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的农机,原则上也允许申请报废补贴,但需向旗农机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报请市级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
五、补贴标准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部分补贴和更新部分补贴两部分构成。其中,报废部分补贴实行定额补贴,最高报废补贴额不超过发布的补贴额度(详见附件3);更新部分补贴额按自治区发布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六、补贴资金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七、回收企业
报废农机回收企业(以下简称:“回收企业”)应以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为主,也可选择依法具有农机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其他企业或合作社,自愿承担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业务的回收企业,应向旗农机服务中心填报《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申请表》(详见附件2)。旗农机服务中心依据相关标准或要求,组织对辖区申报的回收企业实地核实,由鄂尔多斯市农牧局汇总报送自治区农牧厅审核后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确认的回收企业收购的报废机具不予补贴。
回收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的规定,按照(NY/T2900-2016)《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拆解业务,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报废补贴农机产品的机型、类别及补贴标准等相关内容;在回收、拆解旧机等固定场地需安装监控摄像设备。
八、操作程序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以“自愿报废、监督拆解、方便高效、促进更新”原则,着力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一)报废旧机。机主自愿将达到报废条件的农牧业机械交售给回收企业。回收企业应当核对机主信息和拟报废的农机信息,并向机主出具《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样式见附件3),回收企业应当及时向旗农机服务中心提供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
(二)解体销毁。回收企业及时对回收的农机进行拆解并建立档案,对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发动机等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拆解档案应包括铭牌及其他能体现农机身份的原始资料,保存期不少于3年。旗农机服务中心应对回收企业拆解或者销毁农机进行监督。
(三)注销登记。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机主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和相关证照,到旗农机服务中心监理室办理牌证注销手续。相关机构在核对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后,在《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上签注“已办理注销登记”字样。
(四)兑现补贴。机主凭有效《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和身份证件,惠农“一卡通”书面承诺,按相关规定申请补贴。旗旗农机服务中心、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财政局向符合要求的机主兑现补贴资金。个人年度内享受报废补贴农机数量上限为2台,农牧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年度内享受报废补贴的农机数量上限为3台,并按照报废补贴机具总量不超购置补贴机具总量的原则,合理确定年度报废补贴农机数量。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切实加强农机报废更新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农机报废更新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旗农机服务中心及时总结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经验和成效,做好进度统计及信息报送工作。财政局强化资金监管,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农机报废更新工作顺利进行。旗农机服务中心对农机报废回收工作实施监管,防止报废农机再次流入市场。
(二)推行政务公开。加强对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建立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信息档案,及时公布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对补贴受益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推行便民服务。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式,鼓励采取“一站式”服务、网上办理等便民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做好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信息平台的衔接,加快实现回收拆解等信息与农机购置补贴相关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补贴申请资料校核效率。鼓励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农机维修企业、农机合作社合作开展农机报废回收工作,鼓励回收企业上门回收、办理业务。允许机主购买与报废种类和数量不同的农业机械。
(四)强化管理服务。搞好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相互衔接,优化补贴程序,完善工作制度,提高补贴资金结算和兑付效率。加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严查伪造报废证明、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一旦发现农机回收单位违规出售报废农机的,将取消其办理《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和承担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农机回收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报废农机在首次上牌登记后,之后发生自由买卖,而未到农机监理部门过户并变更产权人的,可到原产权人户籍地农机监理部门变更,农机监理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可予以变更。
(五)上报总结。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细化工作程序、操作办法和具体要求。旗农机服务中心在每年7月5日和12月5日前,分别将半年和全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总结情况进行报送,同时附报《农业机械报废补贴实施情况统计表》(见附件7)和《旗(县)年度农机报废补贴机具清单》(见附件8)。
十、执行时间
实施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1.达拉特旗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领导小组成员
2.达拉特旗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农机报废更新流程图
3.内蒙古自治区中央财政资金农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4.报废农业机械回收企业申请表
5.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
6.农业机械报废补贴申请表
7.旗(县)年度农机报废补贴机具清单
8.农业机械报废补贴实施情况统计表
附件1
达拉特旗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闫 政 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韩 飞 财政局副局长
侯君海 工信和科技局副局长
王 强 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彭喜龙 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副主任(具体负责报废拆解工作)
成 员:
贺永清 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监理室站长
李翌赫 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项目室主任
全 军 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科教室主任
张耀峰 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监理室副主任
刘 瑞 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项目室干事
附件2
达拉特旗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农机报废更新流程图
※验车:车体五大件齐全,铭牌清晰,报名表机主姓名、
车型及马力数等参数一致(农机监理站)
↓
※机主手持身份证与报废农业机械进行人机合影
(报废企业)
↓
※机主填写报废申请表即确认表,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表
(报废企业)
↓
※将废旧农业机械存放在指定地点
(报废企业)
↓
※废旧农业机械拆解,集中时间现场监督拆解。
(报废企业与农机监理站参与监督)
↓
※补贴办理:机主持身份证原件、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表、
人机合照、一卡通,办理报废补贴
(机主、农机项目办)
附件3
内蒙古自治区中央财政资金农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机 型 |
类 别 |
报废年限 (年) |
补贴额(元) |
轮式拖拉机 |
20马力以下 |
10 |
1000 |
20-50马力(含) |
15 |
3500 |
|
50-80马力(含) |
7000 |
||
80-100马力(含) |
10000 |
||
100马力以上 |
12000 |
||
自走式全喂入稻 麦联合收割机 |
喂入量0.5-1kg/s(含) |
12 |
3000 |
喂入量1-3kg/s(含) |
5500 |
||
喂入量3-4kg/s(含) |
7300 |
||
喂入量4kg/s以上 |
11000 |
||
自走式半喂入稻 麦联合收割机 |
3行,35马力(含)以上 |
7200 |
|
4行(含)以上,35马力(含)以上 |
17500 |
||
悬挂式玉米联 合收割机 |
1-2行 |
10 |
3000 |
3-4行 |
5500 |
||
自走式玉米 联合收割机 |
2行 |
12 |
7200 |
3行 |
12500 |
||
4行及以上 |
20000 |
||
水稻插秧机 |
与手扶拖拉机配套; 4行 |
8 |
500 |
手扶步进式;2行 |
500 |
||
手扶步进式;以手扶或微耕机底盘为基础且无底盘升降等装置;4行及以上 |
1000 |
||
手扶步进式;4行 |
1200 |
||
手扶步进式;6行及以上 |
1600 |
||
独轮乘坐式;6行及以上 |
10 |
1200 |
|
四轮乘坐式;4行 |
5000 |
||
四轮乘坐式;6、7行 |
7900 |
||
四轮乘坐式;8行及以上 |
11500 |
||
喷杆喷雾机 |
喷幅<12m;形式:悬挂及牵引式 |
10 |
200 |
12m≤喷幅<18m;形式:悬挂及牵引式 |
500 |
||
功率<18马力;形式:自走式,四轮驱动、四轮转向(简) |
700 |
||
功率<18马力;形式:自走式,四轮驱动、四轮转向 |
1400 |
||
喷幅≥18m;形式:悬挂及牵引式 |
2400 |
||
18马力≤功率<50马力;形式:自走式,四轮驱动、四轮转向 |
6400 |
||
50马力≤功率<100马力;形式:自走式,四轮驱动、四轮转向 |
7000 |
||
功率≥100马力;形式:自走式,四轮驱动、四轮转向 |
10800 |
||
玉米脱粒机 |
3t/h≤生产率<5t/h |
8 |
150 |
5t/h≤生产率<10t/h |
300 |
||
10t/h≤生产率<30t/h |
900 |
||
生产率≥30t/h |
2100 |
||
饲料(草)粉碎机 |
400mm≤转子直径<550mm |
配套功率小于等于18kW的10年,大于等于18kW的12年 |
150 |
转子直径≥550mm |
300 |
||
铡草机 |
6t/h≤生产率<9t/h |
10 |
300 |
9t/h≤生产率<15t/h |
800 |
||
15t/h≤生产率<20t/h |
900 |
||
生产率≥20t/h |
2500 |
附件4
报废农业机械回收企业申请表
企业名称 |
||
组织机构代码 |
||
注册地址 |
||
法人代表 |
||
联系电话 |
||
经营范围 |
||
企业类型 ( ) |
||
A.原二级及以上农机维修点 |
B.农机合作社 |
|
C. 其他: |
||
实地核实情况: 经审核,认定你单位具备农机报废回收/农机报废回收拆解能力。 农机部门(章) 商务部门(章)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说明:本申请表一式四份:农机回收单位、县(区、市)农机部门、市级农机部门、农业农村厅各一份。 随本表附上申请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附件5
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
回收确认表编号:
机主姓名/单位名称 |
机主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
机主地址 |
|||
机主联系电话 |
机具型号 |
||
机具类别 |
出厂编号 |
||
发动机号 |
底盘(车架)号 |
||
牌照号码 |
出厂日期 |
||
初次注册登记日期 |
回收日期 |
||
农机回收单位(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已办理注销登记。 发证单位(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此栏仅适用于已上牌证的农机) |
||
说明:本确认表一式三份:农机回收单位、机主、农机部门各存一份。 |
附件6
农业机械报废补贴申请表
编号:
机主姓名 |
身份证号 或组织机构代码 |
|||||||||
地址 |
电话 |
|||||||||
报废农机回收确认表编号 |
||||||||||
机具型号 |
初次登记日期 |
|||||||||
牌照号码 |
发动机号码 |
|||||||||
出厂编号或底盘 (车架)号码 |
机具出厂时间 |
|||||||||
机型类别核实情况 (本栏由当地农机化主管部门填写,在对应机型类别后面划“√”) |
机型 |
类别 |
补贴额(元) |
核实结果 |
||||||
农机部门意见: 报废机具信息已核实无误。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1.此证明作为申请农机报废补贴的凭证,不得涂改、伪造; 2.农机部门负责填写报废机具信息并核实。如核无误,签注“报废机具信息核实无误”字样。 |
说明: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留存机主;一份留存农机部门;一份留存财政部门。
附件7
旗(县)年度农机报废补贴机具清单
填报单位:
序号 |
姓 名 |
机 型 |
号牌号码 |
机具类别 |
补贴资金 (元) |
联 系 地 址 |
联系电话 |
附件8
农业机械报废补贴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一、报废机具台数(台) |
|
其中:拖拉机(台) |
|
联合收割机(台) |
|
……(可加行) |
|
……(可加行) |
|
二、报废旧机补贴资金(万元) |
|
三、报废补贴资金合计(万元) |
|
四、受益农户数(户) |
达拉特旗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