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落实好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21〕283号)和《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牧发〔2021〕235号)要求,结合我旗实际,我局会同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旗财政局对《乌审旗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内容进行了草拟。
二、起草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21〕283号)和《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牧发〔2021〕235号)
三、政策解读
根据我旗农牧业发展实际,国家、自治区级农机补贴资金优先保证农机配套项目,剩余资金按序落实到其他购置农机具补贴项目中。旗级财政安排补贴资金400万元,其中260万元用于养殖大户购置自动化饲喂机补贴,50万元用于扶持专业农机合作社购机补贴,50万元用于养殖大户购置抓草机补贴,剩余40万元用于推广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资金使用可做相互调剂,但执行标准和总额不变。
四、补贴对象标准及种类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农机购置补贴对象为全旗范围内直接从事农牧业生产的个人和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含牧民生产经营组织,下同)包括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牧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
(1)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需提供企业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原件。
(2)农牧民个人申请购机补贴,须同时提供自治区统一制发的草原证书原件;共用草场证分户或草场证未发放到户的,需提供共用草场证原件及购机者所在苏木镇或嘎查村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3)养殖大户购置自动化饲喂机必须提供所在苏木镇政府和嘎查村出具的30头以上优质肉牛或者100只以上优质肉羊养殖证明材料。
(4)补贴对象不包括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即国家公务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工、事业单位职工(含聘用制职工)不在补贴对象之列。
(5)对购置实行牌证照管理的机具,其所有人要向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农牧业机械化股申请办理牌证照。
(二)补贴台数。一户购机者年度内享受补贴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台(套),即1台拖拉机或1台自走式机械和3台作业机具。其中补贴的微耕机数量不超过1台;补贴的指针式喷灌机械数量不超过2套(每套以中心支轴或机车〔头〕为一个计数单元,每套补贴总额不超过5万元,中心支轴或机车〔头〕不得单独补贴);一个生鲜乳收购站年度内享受补贴的大型挤奶机数量不超过1台。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补贴机械可不受补贴台数限制。购机者年度内享受补贴购机数量适当放宽,其中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达到100万元以上,个体农牧民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达到40万元以上,由旗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报市农机主管部门备案,列入重点机具核查范围、重点监管。
(三)补贴标准。
(1)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限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25万元。具体见《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2)旗级补贴标准。按照优先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和种养殖大户的原则。自动机械化饲养设备在全旗养殖大户中推广,采取三种补贴方式:一是要求全混合日粮饲料制备机容量最低为5m³,自动化饲喂机型工作面长度最低为40米,旗级资金补贴100台(套),每台(套)补贴1.6万元;二是要求全混合日粮饲料制备机容量最低为5m³,配备一台全电动推进饲料撒料车容积为3m³,撒料车必须是经过国家推广技术鉴定的合格产品,旗补资金补贴台数50台(套),每台(套)补贴1.1万元;三是要求全混合日粮饲料制备机容量最低为5m³,旗级资金补贴50台、每台补贴0.9万元。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10台,旗级资金每台补贴4万元。享受补贴为国补资金加旗级补贴资金。对倒卖补贴机具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坚决不予考虑。农机专业合作社享受到该优惠政策后,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转手倒卖或者转包承包等变相贩卖现象的发生。补贴顺序严格按照农牧民开具购机发票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补贴申请录入,直到补贴资金补完为止。
(3)其他机械的补贴标准按照自治区方案和补充公告执行。
(四)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未列入优先扶持的农机服务组织和个人除购买特定累加补贴机具外机具的,统一执行自治区实施方案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