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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办理流程
时间:2022-06-17 来源:杭锦旗农牧局 作者:赵子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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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电话:0477-6883152)

1.补贴对象。

农机购置补贴对象为户籍在杭锦旗境内从事农牧业生产的个人和杭锦旗境内从事农牧业生产的经营组织,其中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含牧民生产经营组织,下同)包括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牧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自治区财政补贴资金仅限我旗从事畜牧业生产的牧民和牧民生产经营组织。牧民和牧民生产经营组织界定以持有草场承包经营证件为依据。

补贴对象不包括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即国家公务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工、事业单位职工(含聘用制职工)不在补贴对象之列。

2.补贴台数。购机者年度内享受补贴购机数量适当放宽,其中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达到100万元以上,个体农牧民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达到40万元以上,由旗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报市农牧部门备案,列入重点机具核查范围、重点监管。

3.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组织制定发布的全国补贴范围内各机具品目的主要分档参数为依据,并根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确定各档次的补贴额上限,高性能免耕播种机、水稻插(抛)秧机测算比例不超过35%,其余机具品目测算比例不超过30%,确定补贴额,且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具体补贴额见《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网址为:http://nmt.nmg.gov.cn/zt/njgzbtxxgkzl/)

购机者可在手机浏览器上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手机APP,在线办理农机购置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