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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嘎查村集体经济收入 倍增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4-08 来源:政策和改革科 作者: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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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区党委组织部、农牧局、包联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鄂尔多斯市嘎查村集体经济收入倍增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贯彻执行。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组织部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鄂尔多斯市包联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1日

(联系人:市包联办 张冬梅 15149620320;市农牧局 武丁 18947475941。)

鄂尔多斯市嘎查村集体经济收入倍增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强化集体所有制根基,大力实施在苏木乡镇统筹引领下的嘎查村集体经济收入倍增行动,有效夯实党在农村牧区执政基础,让广大农牧民在改革发展中分享更多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实现共同富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千万工程”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把苏木乡镇、嘎查村集体经济收入倍增行动作为当前“三农三牧”工作的重要任务,以促进农牧民持续稳定增收、有效夯实党在农村牧区执政基础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缩小城乡居民差距、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以“二产带动一产、工业反哺农业”为特色发展路径,有效促进乡村产业全面振兴、人居环境美化绿化、农牧民生活富裕富足,加快建设共同富裕典范城市。

(二)目标任务。坚持以“发展壮大苏木乡镇、嘎查村集体经济,促进农牧民增收”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有效提升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源动力,全面激发农牧民抱团发展向心力,努力在苏木乡镇、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上闯出新路子、形成新经验。通过苏木乡镇统筹发展集体经济,镇域内以各嘎查村入股分红为基本模式的强村带弱村经济发展机制,到2025年,全市嘎查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全部超过30万元,其中超过50万元、100万元、1000万元的嘎查村占比分别达到50%、30%、10%以上。到2030年,全市嘎查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全部超过100万元,其中超过1000万元的嘎查村占比达到30%以上。全市苏木乡镇集体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实现嘎查村集体经济、农牧民收入倍增,推动全市农牧民农村牧区共同富裕取得明显进展,进一步缩小与先进发达地区差距。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建引领、合力推动。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牧区工作的全面领导,引导各类帮扶力量、资金资产、人才科技等资源要素向发展壮大苏木乡镇、嘎查村集体经济集聚。充分发挥苏木乡镇党委与嘎查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选优配强集体经济发展“领头雁”,带领农牧民群众共同富裕。

(二)坚持主体意识、激发动力。把促进农牧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尊重农牧民意愿的前提下,充分组织和发挥农牧民的主体作用,调动农牧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通过入股、劳务等形式与集体经济建立紧密利益链接机制,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不断提升农牧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坚持工农互促、融合发展。坚持工业化思维和理念谋划发展,充分利用我市工业强的优势,发挥好工业的资本、人才科技优势和组织形式、标准生产、品牌设计、市场营销、资本运营等理念,促进工农全方位、多渠道互促融合、共赢发展。

(四)坚持构建机制、长效发展。由苏木乡镇统筹,从发挥和扩大农村牧区集体所有制的体制机制优势入手,盘活利用农村牧区集体资产、资源要素,探索在不同经营主体下的组织形式和运营模式,努力构建与农牧业嘎查村现代化相适应、与推动农牧民共同富裕相联结的新型集体经济长效发展机制,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五)坚持严守底线、共享发展。坚守不改变嘎查村集体产权性质、不损害嘎查村集体利益、不损害农牧民利益“三条底线”,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苏木乡镇、嘎查村集体经济项目要坚持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民主决策机制、产权明晰的现代化运营机制、利益分配股份化的集体经济发展机制,确保发展成果惠及嘎查村所有成员。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二产带动一产”,拓宽增收路径

把“二产带动一产、工业反哺农业”“三产反向拉动一产”行动作为实现全市嘎查村集体经济收入倍增的重要手段,旗区、苏木乡镇党委有序引导工业能源企业的资本、资金、技术、管理人才等优势资源要素投入三农,通过政策激励参与协作引领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1.实施“工农融合”促倍增。鼓励苏木乡镇组建成立镇属集体经济公司,镇内所有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股东,整合镇域内嘎查村零散的资源、资产、资金和人才等生产要素,形成产业规模集聚优势,精准对接驻地工业能源企业对劳保用品、农特产品、劳务服务、原料供应等需求,并通过“服务创收”“飞地抱团”“来料加工”等多种模式,因地制宜发展工农互促利益联结示范项目,形成“以工哺农、互促共赢”的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新格局。到2025年,全市工农互促利益联结示范项目达到50个,带动项目所在嘎查村集体经济实现增收50万元,提供农牧民就近就业岗位2000个以上;到2030年,全市工农互促利益联结示范项目达到80个以上,带动项目所在嘎查村集体经济实现增收100万元,累计提供农牧民就近就业岗位300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工商联、市工信局、市农牧局(乡村振兴局)、市能源局、市包联办。)

2.实施“跨界带动”促倍增。由苏木乡镇集体经济公司或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筹整合辖区内耕地、草牧场、标准化厂房、养殖棚圈等资源资产,以股份合作的形式与工业能源企业跨界投资的大型农牧业项目形成紧密的利益联接机制,并通过“订单生产”“基地直采”等多种合作共赢模式带动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鼓励工矿能源企业在有条件的地区投资建设田园综合体,积极发展乡村旅游休闲、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围绕企业、园区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丰富乡村产加销、种养游等新业态,促进农牧业“接二连三”,实现产业融合发展。到2025年,全市跨界投资项目带动的嘎查村集体经济达到50个以上,带动每个嘎查村集体经济实现增收20万元以上;到2030年,全市跨界投资项目带动的嘎查村集体经济达到100个以上,带动每个嘎查村集体经济实现增收50万元。(牵头单位:市农牧局(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工商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能源局、市包联办。)

3.实施“平台反哺”促倍增。农牧户、嘎查村、苏木乡镇、旗区、市逐级递进入股,构建起“自下而上、闭合循环、五级统筹”的股份合作关系,将全市农牧民和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吸附在产业链条上,在全市“农牧民共同富裕”数字服务平台框架下积极构建符合我市实际需求的“以工哺农”电商供应平台,为我市工业能源企业提供“一站式、全品类、厂家直供”的工业品、劳保用品、农特产品供应服务,为企业降本增效,所得利润按照股权占比向旗区、苏木乡镇、嘎查村和农牧户逐级合理分配,从而增加嘎查村集体经济的财产性收入。到2025年,“以工哺农”电商供应平台实现利润达到1亿元,带动全市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平均年增收13万元;到2030年,“以工哺农”电商供应平台实现利润达到4亿元,带动全市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平均年增收52万元。(牵头单位:市农牧局(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工商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能源局、市包联办。)

(二)培育特色产业,深挖增收潜力。把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与农牧业产业化、现代化发展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社会化服务、高标准农田建设、产业园区发展等重点项目的带动效应,立足嘎查村资源禀赋,围绕粮食、肉类、蔬菜、奶业、羊绒、饲草等主导产业,以工业化模式做好农畜产品深加工,推动农畜产品品牌化发展,做优做强嘎查村特色优势产业。

4.聚焦“延链补链”促倍增。把延长农牧业产业链条作为集体经济重要发展方向,引导企业与集体经济合作共赢,因地制宜发展适度规模的肉羊、肉牛、生猪等大畜产品精深研发加工,并发展保鲜储藏、运输销售等配套产业,做足“农头工尾”“粮头食尾”“畜头肉尾”“羊头绒尾”文章,真正把更多农畜产品增值收益留在嘎查村集体经济、留给农牧民。到2025年,全市建成重点农畜产品产业链条5条,主要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80%。(牵头单位:市农牧局(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聚焦“提质增效”促倍增。以提升苏木乡镇、嘎查村集体经济产业质效、项目质效为目标,充分发挥嘎查村特色优势资源,突出地域特点,聚焦高端化、特色化、品牌化,开发农牧业产业新功能、农村牧区生态新价值,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民俗文化、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农牧业+”特色产业促增收;强化项目支撑,从土地、科技、种源、节水、饲草等方面精准发力,加大对种质资源保护和育种创新、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地力保护、设施农牧业、区域品牌培育、科技研发等投入力度。到2025年,全市高标准农田达到350万亩以上,建成农业高效节水基地420万亩以上,设施农业规模达到5.2万亩以上,设施畜牧业比例达到78%以上。(牵头单位:市农牧局(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林草局。)

6.聚焦“消费帮扶”促倍增。以苏木乡镇、嘎查村集体经济为载体,结合“企地合力助力消费帮扶”“万企帮万村”行动,采取举办农产品展洽会、丰收节、年货节等活动,采取直播带货、设立电商专区等多种形式,调动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资源力量,通过工会职工福利定向采购、定点销售、不定期签约等多种方式与嘎查村集体经济建立销售关系,“以买代帮”,增加集体经济农畜产品销售量,带动农牧民增收致富。通过每年消费帮扶带动农畜产品销售额达到3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牧局(乡村振兴局)、市商务局、市包联办。)

(三)推动改革创新,激发增收动力。以促进苏木乡镇、嘎查村集体经济收入为出发点,在帮带机制、产权制度、经营模式、以工代赈方面创新突破,闯出新路子、构建新机制。

7.推动“四带四促”促倍增。立足我市旗区间资源禀赋和财政实力差距较大的实际,探索构建“四带四促”帮带机制,通过“飞地援建”“协调订单”“城乡资源共享”等多种方式,推动资源禀赋、产业基础较差的地区和嘎查村得到较强地区的支持,构建“强村带弱村”“强旗带弱旗”“矿区带农区”“城市带农村”的新型帮带机制,实现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均衡发展、增收共赢。(牵头单位:市农牧局(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工商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能源局、市包联办。)

8.推动“三变”改革促倍增。扎实推进农村牧区“三变”改革,通过“1社N部”和“1+N”发展方式,整合农村牧区闲置或低效的资源、资产、资金、劳动力等各类生产要素,按照“试点引领、模式推广、梯次推进”的原则,积极推广“三变+”改革模式,在巩固提升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嘎查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到2025年,“三变”改革试点嘎查村达到160个;到2030年,“三变”改革典型模式基本实现全市735个嘎查村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农牧局(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包联办。)

9.推广“统种(养)共富”促倍增。农村全面推行“统种共富”模式,通过党建统领,采取土地股份合作、互换、土地综合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方式,实现“小田变大田”,大力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节本增效;牧区全面推行“统养共富”模式,引导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拓展服务范围,大力推行“防疫·诊疗+”兽医社会化服务模式,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推广“合作社带动的联户联营”“村集体带动的合作共富”“企业带动的联产联盟”“政府带动的区域共享”等生产经营方式,促进共同富裕。到2025年,“统种共富”整镇推进、整村推进覆盖率均达到10%以上,面积达到50万亩,辐射带动农牧民3万人;建设“统养共富”模式大牧场15个,辐射带动农牧民2万人。(牵头单位:市农牧局(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包联办。)

10.推动“产权交易”促倍增。积极构建农村牧区产权交易大市场,激发农村牧区发展新活力,推动城乡资源要素高效配置和利用,保障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和农牧民的财产权益,增加村集体与农牧民财产性收入。创新农牧业的投融资机制,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农牧业,有序引导土地、草原、林地等资源的流转,推进农牧业规模化经营,促进新型集体经济和农牧民收入倍增。到2025年,除康巴什区以外,其他旗区形成“市、旗区、苏木乡镇、嘎查村”四级产权交易流转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农牧局(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能源局、市林草局、市包联办。)

11.推动“以工代赈”促倍增。探索“以工代赈项目+集体经济劳务公司+农牧民”的增收发展模式,在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和农牧业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拿出一定比例的项目优先发包给苏木乡镇、嘎查村集体经济劳务公司,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和农牧民工资性收入。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主要包括交通、水利、能源、农业农村、城镇建设、生态环境、“三北”工程等七方面的项目,由各旗区人民政府督促指导项目单位拿出部分人工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农牧业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包括农业农村、交通、水利、文化旅游、林草等五方面,聚焦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小型项目,发放劳务报酬占投入项目各级财政资金的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10%,由各相关行业部门督促指导以工代赈方式实施。荒漠化综合防治黄河“几字湾”攻坚战项目采用合同制等以工代赈形式的资金比例不低于60%、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比例不低于10%、乡村振兴衔接项目资金不断扩大覆盖面,交通、水利、生态、能源等领域项目资金比例执行自治区有关要求。(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牧局(乡村振兴局)、市文旅局、市能源局、市林草局。)

(四)强化政策支撑,夯实增收基础。用好用活各类涉农涉牧、土地、金融和人才支持政策,在苏木乡镇、嘎查村集体经济产业和项目发展过程中给予最大限度倾斜和支持。

12.强化涉农涉牧政策支撑促倍增。统筹用好《鄂尔多斯市高质量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若干政策措施》(鄂党办发〔2023〕3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优质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鄂府办发〔2022〕132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瓜果蔬菜和小杂粮特色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鄂府办发〔2022〕133号)等扶持政策,推动苏木乡镇、嘎查村集体经济特色优势产业不断发展壮大。深化农村牧区土地制度改革,扎实做好土地确权,稳步推进赋权,有序实现活权,让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牧民分享更多改革红利。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鼓励苏木乡镇、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农村牧区闲置宅基地整理、农村牧区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有偿交易,所得收益向苏木乡镇、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倾斜。(牵头单位:市农牧局(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

13.强化金融服务政策促倍增。持续改善农村牧区金融服务,着力提升金融服务覆盖广度和深度,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牧区金融体系,发展农村牧区普惠金融,加大对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贷款投放和支持力度,对于扶持辐射带动强、增收效果明显、发展潜力较大、与农牧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的

苏木乡镇、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政府给予3%的贴息支持;运用好“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农村金融服务平台,精准对接支持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积极发挥政策性担保作用,开展农村牧区土地(林地、草牧场)经营权、合作社股权及生产装备(设施)、大宗农畜产品等抵押贷款。加大对农牧业政策性保险支持力度,鼓励保险公司在开展种植业、养殖业保险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苏木乡镇、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专项保险业务,有效防范嘎查村苏木乡镇、嘎查村经济发展风险。(牵头单位:市农牧局(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鄂尔多斯市监管分局、人民银行鄂尔多斯市分行。)

14.强化人才支撑政策促倍增。选优配强嘎查村“两委”班子,注重苏木乡镇、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骨干队伍建设。深入落实“创业鄂尔多斯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和“人才鄂尔多斯”战略,全面落实《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人才政策打造一流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人才新政2.0版”)要求,注重人才的培养引进,加大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训力度和依托实施“千名大学生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行动计划,给出优惠政策动员吸引人才进行志愿服务,为苏木乡镇、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全面落实《关于构建党建引领下全方位、全覆盖、全天候服务乡村振兴工作体系的实施方案》,持续向农村牧区选派科技特派员,深入开展“千名农技人员下基层送科技服务行动”,指导发展特色产业,推动苏木乡镇、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农牧局(乡村振兴局)、市包联办。)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农村牧区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市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市农牧局统筹调度,市包联驻村办积极协助,市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各旗区组织实施,苏木乡镇、嘎查村具体落实,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农牧民、驻村第一书记广泛参与的推进机制,定期研究部署重要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广成功典型经验,科学制定支持政策和措施,创新工作方法,合力推进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旗区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发展苏木乡镇、嘎查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性、紧迫性,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要积极培育形成一批苏木乡镇、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镇)、特色村(镇),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形成联动效应。同时,要不断总结提炼,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苏木乡镇、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和新经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报道先进典型,推广成功经验,加强舆论引导,扩大先进典型的辐射力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苏木乡镇、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氛围。

(三)加强指导督查。各部门要全力做好业务指导,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加强政策扶持和协调配合,要深入苏木乡镇、嘎查村开展调查研究,定期开展业务指导和工作调度,每季度分别向市委组织部、市农牧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每年底以正式文件报送工作总结,确保苏木乡镇、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符合行业规范和有关要求;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农牧局、市包联驻村办要将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列入重点工作常态化开展督查,防风险、查问题、找短板,针对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落实,为苏木乡镇、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保驾护航。

(四)严格考核奖惩。探索建立嘎查村干部薪酬与苏木乡镇、嘎查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新增部分相挂钩的薪酬体系和乡村振兴考核体系,全面激发苏木乡镇、嘎查村干部干事创业、探索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旗区和苏木乡镇要安排专项经费对发展苏木乡镇、嘎查村集体经济工作表现突出的基层干部、职业经理人进行奖励,并将苏木乡镇、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作为旗对苏木乡镇年度五位一体实绩考核与苏木乡镇、嘎查村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附件:《全市嘎查村集体经济收入倍增发展参考模式》

附件:

全市苏木乡镇、嘎查村集体经济

收入倍增发展参考模式

为进一步做好典型经验总结和推广运用,根据全市苏木乡镇、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梳理总结了12种苏木乡镇、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类型和模式,各苏木乡镇、嘎查村要立足自身优势,分析研判,参考运用,找准苏木乡镇、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子,同时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创新其他典型模式,确保嘎查村集体经济稳步增长。

一、“订单生产”模式。深入挖掘我市工业能源企业对工业品、劳保用品、农畜产品的大量需求,充分发挥企业在聚集地的零距离供应优势,由苏木乡镇统筹嘎查村集体经济碎片化资源、资产等联建生产项目,按照“就近供应、同质同价”的原则,由苏木乡镇或嘎查村集体经济向企业争取订单,并根据订单情况确定产业发展规模、合理规划产业布局,推进项目建设,为企业提供就近、及时、便捷的工业品、劳保用品、农特产品供应服务,实现驻地企业“降本增效”、集体经济“稳定增收”。

二、“服务创收”模式。能源企业聚集地苏木乡镇政府精准对接驻地工业能源企业对于各类服务的需求,由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服务实体,以劳务承包的方式承接辖区内工业能源企业家政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垃圾清运等业务,增加农牧民工资性收入。

三、“飞地抱团”模式。园区所在地苏木乡镇政府精准对接工业园区对上下游配套服务产业的需求,由镇集体经济公司统筹整合嘎查村零散的土地资源,通过统一配套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产业服务园区,通过各类扶持政策,吸引配套服务企业入驻,为工业园区提供便捷服务,平衡辖区内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

四、“资源开发利用”模式。基于立地条件和比较优势,突出地域特点,充分利用集体所有山、水、林、田、湖、草、沙、风、光等自然资源,支持嘎查村有效利用区域独特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民俗文化资源、红色资源等,发展乡村旅游、休闲观光、文化体验、健康养生等产业,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

五、“资产盘活增值”模式。支持嘎查村改造提升、盘活利用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标准厂房、仓储设施、农贸市场、停车场以及其他可用于经营用途的资产,因地制宜采取直接运营、委托经营、出租经营、入股经营等多种方式,确保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牧民增收。

六、“资本运营运作”模式。将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历年积累资金、土地补偿费等货币资产,通过参股经营等方式转为经营资本,获取股金、利息和资产增值等资本运营收入。利用各级财政扶持资金和嘎查村自筹资金组建发展集体经济基金池,由旗(区)、苏木乡镇所属公司负责运作,盈利收入返还给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

七、“村落建设经营”模式。充分利用和美乡村建设成果,打造村域景区、农家乐、牧家乐、民宿经济等,拓展集体经济发展空间。以历史文化村落建设等为载体,通过保护开发、整理复垦等途径,鼓励嘎查村对区域内有较大影响的特色农畜产品、地理标志、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注册商标,通过出让商标使用权获得集体经济组织收入。

八、“企地共建共赢”模式。通过企业合作、投资、帮扶等多种形式,积极与驻地企业、包联企业、意向投资企业沟通对接,争取企业的订单服务项目、帮助村集体项目、投资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在辖区内落地,采取资源、资产、资金等入股方式,创收嘎查村集体经济,带动农牧民增收。

九、“生产服务增收”模式。创办嘎查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服务实体,在农资采购、技术指导、生产托管、代耕代收、农畜产品加工、品牌培育、保鲜储藏、统防统治、集中运输、产品销售等环节提供服务,密切联结农牧民与市场、企业,开展中介服务或兴办农产品等专业批发市场服务,探索金融、保险、通信、快递等便民代理服务,增加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

十、“物业经营创收”模式。引导、扶持嘎查村集体兴建或购置商铺、民宿、标准厂房、专业市场、仓储设施等物业,通过租赁经营等方式,增加嘎查村集体经济收入。地理位置偏远的嘎查村或禁止发展的嘎查村可采取飞地投资方式购置物业,或与经济强的嘎查村共建物业项目。

十一、“能人带动引领”模式。突出能人带动引领,积极探索苏木乡镇统筹引导、嘎查村为主体、市场主导、产业项目支撑的“能人带动型”发展模式,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家、致富带头人、本土专家等各类能人实力强、门路广、有情怀、市场经验丰富等优势特点,采取入股、合作、托管等经营方式,带动村企联合、村村抱团,推动新型农村集体规模化、市场化、专业化发展,实现企业家、嘎查村集体经济和农牧民群众三方共赢。

十二、“电商服务获利”模式。在特色农业发展基础比较好的苏木乡镇,针对农产品销售难题,支持嘎查村集体创办便民劳务合作服务实体,探索“集体+电商”模式,建设电商孵化平台,发展特色农畜产品电子商务,由集体组织专人经营管理,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加工、销售、仓储、物流等有偿服务。

1_鄂党组通字(2024年)1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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