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牧民合作社有哪些扶持政策?
农牧民合作社项目,重点支持旗区级以上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联合社)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财务核算,应用先进技术,提高生产经营能力、管理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推动农牧民合作社提质增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在补助方式上,采取“先建设后补助”方式,即合作社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实施完成后,由旗区农牧局检查验收合格后,旗区财政部门向项目承担主体支付项目资金。在补助标准上,采取“双限”原则,补贴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单个主体补贴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符合条件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向当地旗区农牧局提出建设申请,申报程序、建设要求及建设规范参照每年市、旗制定下发的项目实施方案。